工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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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通風機啟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正常啟動操作 正常停機操作 通風機緊急停機操作 通風機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停機后向礦調度匯報: 通風機的反風操作 三.收尾工作 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司機必須專職、專責。 第2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 第3條 司機應熟悉通風機一般結構、工作原理、技術特征、供電系統和控制回路,以及地面風道系統和各風門的用途。 第4條 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崗位交接班制度》以及《通風機崗位責任制》。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5條 通風機的啟動,必須有礦調度的許可命令。 第6條 通風機啟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軸承潤滑油油量合適,油質符合規定。 2.各緊固件緊固牢靠。 3.電動機碳刷完整,接觸良好。滑環清潔無燒傷。 4.繼電器整定合格,各保險裝置靈活可靠。 5.電器及電動機接地良好。 6.各指示儀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7.各啟動開關手把應都處于斷開位置。 8.電源電壓在額定電壓的±5%范圍內。 9.風道內無雜物。 10.選擇要進行啟動操作風機相應的稀油站,啟動油泵,觀察油量、油溫是否正常。啟動循環水泵,觀察上水量是否正常。 11.對要進行啟動操作風機的電抗器柜進行檢查,確認其開關是否在拉開位置。 第7條 人工手動盤車2~3圈,應靈活無卡阻現象。 第8條 正確開啟風門。即將通往井下的進風門打開。 第9條 正常啟動操作 1.啟動操作準備完畢后應立即向礦調度匯報,接到礦調度“啟動許可命令”后方可進行啟動。 2.選擇要進行啟動操作風機的高壓開關,確認無誤后,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油斷路器啟動通風機。 3.18秒后合上相應通風機的電抗器開關。 4.啟動后應詳細檢查主機電壓、電流指示是否正常。 第10條 正常停機操作 1.接到礦調度的停機命令。 2.先停相應通風機操作高壓開關的油斷路器,而后拉開隔離開關。 3.關閉所停風機的風門。 4.拉開電抗器柜的開關。 5.根據停機命令決定是否啟動備用通風機。 6.如需要啟動備用通風機,則應提前按第6條進行檢查,一切正常后,向礦調度匯報。接到礦調度啟動備用通風機的命令許可后按第9條啟動備用通風機。 7.若不啟動備用通風機,則要根據礦調度命令決定是否打開防爆蓋和有關風門,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第11條 通風機緊急停機操作 1.直接停電停機。 2.立即向礦調度、主管領導和部門匯報。 3.按礦調度及有關領導、部門的決定,關閉和開啟有關風門。 4.電源失壓自動停機時,應先停油斷路器,后拉開隔離開關,并立即向礦調度、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待查明原因并處理結束,經允許后方可啟動。 第12條 通風機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停機后向礦調度匯報: 1.各主要傳動部件有嚴重異響或意外震動。 2.主電動機單項運轉或出現冒煙、冒火。 3.負壓急劇變化且持續10分鐘不能恢復正常。 4.電動機電流指示急劇增高且沒有恢復正常的趨勢。 5.電控系統出現冒煙、冒火或有異常焦味且原因不詳。 6.各潤滑、冷卻部位溫度急劇升高,超過警戒溫度且原因不詳。 7.供電電源突然停電或電源故障停電造成停機時,應先斷開運行風機相應高壓開關的油斷路器,后向礦調度匯報。 8.出現其它緊急事故或故障。 第13條 通風機的反風操作: 1.礦井的反風應在礦長、主管礦長或總工程師指揮下進行。 2.用運轉的通風機進行反風操作。 (1)按第10條停正在運行的通風機。 (2)各風門保持原狀態不變。 (3)根據反風要求通過機械調整葉片到反風角度。 (4)將防爆蓋的固定鎖緊螺栓緊固。 (5)按第9條啟動通風機進行反風操作。 3.用備用的通風機進行反風操作。 (1)按第10條停正在運行的通風機。 (2)關閉運行通風機的風門。 (3)根據反風要求通過機械調整備用風機葉片到反風角度。 (4)打開備用通風機的風門。 (5)將防爆蓋的固定鎖緊螺栓緊固。 (6)先按第6條檢查,而后按第9條啟動備用通風機進行反風操作。 第14條 通風機運行時應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 巡回檢查的時間為每小時一次。 2. 巡回檢查的內容是: (1)各轉動部位有無異常聲響。 (2)軸承溫度、電機溫度是否超限。 (3)冷卻水泵運轉是否正常,水壓是否正常。 (4)主電機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或異味。 (5)負壓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特別是主機電壓應在額定值的±5%范圍內,否則應經主管技術人員審核,確定是否繼續運行;主機電流指示應在規定的范圍內。 (7)風門及其操作機構完好、靈活可靠。 (8)高、低壓供電系統;電抗器柜等電控系統應無異常。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必須及時填入通風機運行記錄。 第15條 通風機司機的日常維護檢查內容: 1.軸承日常運行中要及時加油,經常保持所需油位。 2.禁止不同油質、油號的油混雜使用。 第16條 備用通風機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1.按《備用設備定期倒機制》中的有關規定,每月進行一次倒機輪換運行。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0天,但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2.倒機輪換運行的備用通風機超過一個月時應空轉一次,且每次不少于30分鐘,以保證備用通風機正常完好狀態,可以在10分鐘內投入運行。 第17條 通風機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規定和《通風機司機崗位責任制》等。 1.司機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后不準睡覺、打鬧、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司機不得隨意變更各種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操作高壓開關、設備時應用絕緣工具,并注意操作時的先后順序。 4.除故障緊急停機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5.機房內不得有明火,必須生明火時要按照生明火措施的有關規定逐級審批后方可。 6.開、關風門時,如使用電動裝置,則必須將手動的搖把打到分開位置,以免傷人。 7.在進行倒機或做備用通風機空轉試驗時,需按現場指揮的正確指令進行,發現指揮有誤時,司機有權說明情況并要求重發指令。 三.收尾工作 第18條 如實填寫并保護好各種記錄。 第19條 工具、備件、防火用具等要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外的衛生。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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