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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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二、安全規定 三、操作準備 四、正常操作 五、收尾工作 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1.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設備、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二、安全規定 1.檢修、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并懸掛停電作業警示牌。 2.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3.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4.有關車、鉗、鍛、鉚、電(氣)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并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程。 5.操作電力設備時,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6.操作起吊行車時,必須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開關),防止開錯。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7.在操作運轉設備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處理。 8.工作時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準備 1.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并檢查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詳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行車等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 四、正常操作 1.地面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2.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松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松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3.因故障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施工前必須征得調度及有關人員同意,并在施工地點前后各60米處設置安全警戒。 4.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5.礦車輪對、軸承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1年內必須清洗檢查1次,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6.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后,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于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必須檢查錘頭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7.在拆、裝礦車碰頭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面禁止站人,以防傷人。 8.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并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9.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鐘后再進行裝配。 10.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或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擊打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11.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志,“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 12.所有礦車都要編號,并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13.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14.凡修理后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臺賬上;大修后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15.修理后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收尾工作 每班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并閉鎖后,方可交接班。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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