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說明書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
一 概述 1
1 產品特點: 1
2 主要用途和適用范圍 1
3 產品型號及基本參數 1
二 工作原理及結構特征 2
1 工作原理 2
2 結構特征 3
3 主要部件或功能單元組件的組成及作用 3
三 技術特性 5
1 主要特征 5
2 主要技術指標 6
四 調校 7
1 安裝 7
2 調校 10
五 典型故障處理 11
1 故障現象、原因分析、排除方法見下表 11
六 維護、保養、驗收、培訓 12
1 維護 12
2 保養 13
3 驗收 14
4 培訓 17
七 緊急避災的使用方法 17
1 進艙前 18
2 人員進入過渡艙 18
操作說明: 18
3 進入人員艙 19
4 開啟監測系統和放入空氣凈化器藥劑 23
5 在某項檢測出現報警的處理方法 26
6 開啟呼吸系統設備 26
7 儲備壓縮氧供氧系統 27
8 艙內呼吸處理系統 27
9 藥劑更換 28
10 逃生呼吸裝備 28
11 制冷除濕系統 28
12 通訊系統 28
13 人員定位系統 29
14 供水自救系統 29
15 值班與休息 29
16 緊急救護 29
17 分配食物與飲用水 29
18 排便集便 29
19 救援離艙 29
20 緊急逃生 29
21 操作禁忌與注意事項 30
22 運行中的監測和記錄 30
八 運輸、貯存 30
1 運輸 30
2 貯存 30
3 開箱及檢查 30
九. 附件清單 30
十 資質編號: 30
十一 救生艙關聯、配接及配套設備表 30
1 救生艙關聯設備表 30
前 言
警告:
1)本救生艙設備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br /> 2 )嚴禁改變救生艙及組成部件結構、阻燃密封條的保護、自動泄壓閥的維護??!
3 )艙體銹蝕后禁止使用?。?br /> 4)本安設備不得隨意與其他未經聯檢的設備連接?。?br /> 5 )嚴禁任意更換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
6 )對氧氣瓶(包括閥門、管路等)進行操作時應注意清潔,禁止油污??!
7 )工作狀態下二氧化碳藥劑使用超過24小時必須更換!!
建議:生存艙空間有限,食品、水,藥劑等物品應放入設備艙?。?/strong>
警告:
1)本救生艙設備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br /> 2 )嚴禁改變救生艙及組成部件結構、阻燃密封條的保護、自動泄壓閥的維護??!
3 )艙體銹蝕后禁止使用?。?br /> 4)本安設備不得隨意與其他未經聯檢的設備連接?。?br /> 5 )嚴禁任意更換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
6 )對氧氣瓶(包括閥門、管路等)進行操作時應注意清潔,禁止油污??!
7 )工作狀態下二氧化碳藥劑使用超過24小時必須更換!!
建議:生存艙空間有限,食品、水,藥劑等物品應放入設備艙?。?/strong>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
一 概述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以下簡稱救生艙)具有環境檢測、呼吸環境再造、溫濕度保持、生命保障、通訊與照明、動力保障系六大保障系統。救生艙適用于各類型煤礦和非煤礦山礦井,主要用于礦工在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冒頂塌方、火災阻隔、沖擊地壓等災害事故受困情況下的緊急避災待救,滿足井下采掘作業隊、班組為單位人員的快速避災救護需求。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相連接,形成井下整體性的安全避險系統。
1 產品特點:
本救生艙以Q345A鋼板作為基本材料,參照鋼制壓力容器規程的強度設計與制造,較小的空間尺寸、較高的抗災保護能力及系統高可靠性設計等構成了井下救援救生產品的獨有特點。
2 主要用途和適用范圍
2.1 主要用途
專供井下事故中遇險礦工就近避災逃生使用的安全設備,是煤礦企業井下人員災害事故救援救生多用途應急避災安全裝備。
2.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具有冒頂塌方、瓦斯(煤塵)爆炸、井下火災、沖擊地壓地質災害條件的礦山企業及礦井(不適合礦井大型水災)。
3 產品型號及基本參數
3.1 產品型號
K J Y F -- 96/10 (A)
A 設計序號
96/10 額定防護時間/額定人數,
F 補充代號:分體組裝式;
Y 結構形式:硬體式;
KJ 礦用移動式救生艙。
救生艙基本性能參數:
1)額定人數,10人;
2)額定防護時間,96h;
3)抗爆炸沖擊能力,0.3MPa;
5)持續耐高溫能力,9h、55℃;
6)規格尺寸(長×寬×高),10780mm×1385mm×1765mm;
7)空載質量,14t
8)外殼材料:外殼采用6 mm厚的Q345A鋼板制造。
9)內膽采用1mm厚304不銹鋼板制造。
10)隔熱層采用50 mm厚的巖棉。
11)外殼顏色:白色。
4 使用環境條件:
4.1 工作環境條件
1)有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煤塵爆炸等爆炸性危險的礦井。
2)相對濕度:0 ~ 95%(25℃)。
3)環境溫度:55℃,9.5h;22℃,96 h;55℃,4.5h。
4)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5)大氣壓力:80kPa~106 kPa。
6)安裝井巷空間尺寸:高度大于2.6m,巷道凈寬不得小于2m,長度根據救生艙尺寸確定;
二 工作原理及結構特征
1 工作原理
當井下發生瓦斯突出等突發情況時, 無法或未能及時安全升井,仍處于危險環境下的井下人員,可及時撤進救生艙等待救援。人員進入救生艙后,關閉艙門,開啟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檢測艙內氣體情況,使艙內人員處于比較安全的環境中;艙外氣體情況要同時打開兩個機械閥用AKFC-92G礦用粉塵采樣器把艙外的環境氣體通過密封管路抽到艙內的透明(艙內人員可以隨時目測數據)密封箱內,進入密封箱內的艙外氣體由安設在內部的CD4型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檢測出艙外的CO,O2,CH4,CO2氣體濃度。檢查壓風供氧管道,如完好可以直接使用壓風管道供氧,如損壞則關閉壓風管道并打開壓縮氧氣閥門,啟動壓縮氧供氧;同時撕掉空氣處理箱中藥劑上的包裝,裝填完畢后打開風機,可及時處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當艙內溫度超過30℃以上時,打開二氧化碳瓶上的閥門,開啟空調,對艙內空氣進行降溫;通過艙內各種檢測儀器,艙內人員可適當調節氧氣轉子流量計開關;加上適量食物及水的供給,可在艙內堅持96小時,等待外部救援,或等外部環境安全后,艙內人員可自行逃生。
2 結構特征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主要由艙體、進出口艙門、觀察窗、隔離艙門、應急逃生艙口、移動軌輪等部件組成;另配有空調裝置、壓縮空氣瓶、壓縮氧氣瓶及瓶架、空氣處理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通訊系統、食物貯藏柜、急救箱、集便器、照明燈具及開關等功能性部件或組件。
3 主要部件或功能單元組件的組成及作用
3.1 主要部件的組成及作用
a) 艙體:為便于下井安裝,艙體由多個帶法蘭及隔熱層之間用密封圈密封通過螺栓連接而成;其中過渡艙作為人員進出的通道,而生存艙作為避災人員躲災休息的場所,可抵御外部瓦斯爆炸所帶來的沖擊。
b) 艙門:人員進出艙體的出入口,通過將艙門轉過一定角度壓緊密封圈使艙體與外界隔絕,防止有害氣體的侵入。在艙門上裝有防爆玻璃的視鏡窗口,便于艙內人員觀察外部情況。
c) 隔離艙門:將過渡艙與人員艙隔開,以免進人時有害氣體進入人員艙。
d) 應急逃生艙口:便于當艙門打不開時,艙內人員的應急逃生。
3.2 功能單元組件的組成及作用
a) 蓄能供電電源系統:由本安的蓄電池組及開關組件組成,為艙體在發生事故前的待機狀態和發生事故后無電情況下由蓄電池提供電力支持。
b) 壓風供氣系統:由壓風管道、球閥、減壓閥及流量計組成。接通井下壓風管道系統。壓風系統有兩個作用:一為保證過渡艙內的正壓,防止有毒有害氣體進入過渡艙;二為人員艙生存供氧。
c) 過渡艙正壓系統:由壓縮空氣瓶及減壓閥組成。保持過渡艙內壓力比外界壓力大200 Pa及開艙門時形成氣幕和氣體噴淋裝置(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
d) 供氧系統:由氧氣瓶、架子、調壓閥、流量計及氧氣吸入器等組成。當避災人員進入救生艙,艙內氧氣濃度下降后,打開氧氣瓶閥門和調壓閥,可為避災人員提供氧氣(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氧氣吸入器可單獨為缺氧人員提供單獨的氧氣支持。
e) 空氣處理系統:由平時密封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處理藥劑及空氣處理箱、風道、風機等組成。當避災人員進入救生艙,從傳感器顯示數據上發現二氧化碳或一氧化碳濃度將接近人體能承受的最低極限值時,及時將處理劑外部的包裝撕去,并開動空調機組,此時處理劑開始工作,過濾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
f) 艙內、外氣體、環境監測及報警系統: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機械閥組成,對艙內、外的溫度、濕度、CO濃度、CO2濃度等環境進行實時檢測,以便避災人員了解艙內、外情況,可及時采取措施,調節艙內空氣或實行自救;當艙內、外各種氣體含量超標時,傳感器顯示器會自動報警。
g) 制冷系統:由空調機組及二氧化碳鋼瓶等組成,平時在待機狀態時二氧化碳鋼瓶裝滿,當避災后艙內溫度升高時,將二氧化碳鋼瓶的閥門打開,然后開啟空調,使艙內的空氣循環通過空調內的冷源帶出,起到冷卻艙內空氣的作用。
f) 通訊系統:由電話機組成,方便艙內人員與地面的通訊聯系。
i) 照明指示系統:由17個礦燈組成,供人員在艙內照明及逃生使用。
j) 集便系統:由座便器及集污桶組成,為人員在艙內收集排泄物使用。
k) 食品保藏箱:保存避災人員避災時期食用的食品及飲用水。
l) 藥品儲存箱:配備一些常用藥品供避災人員使用。
m) 工具箱:配備維護所需的工具。
三 技術特性
1 主要特征
1.1 避災救生性能
本救生艙提供礦井冒頂、爆炸沖擊、有毒有害氣體彌漫、火災高溫、沖擊地壓等災害事故條件下10名遇險礦工不少于96小時的安全避災救生性能,并以明顯的反光標志和艙門指示燈引導遇險礦工及時進艙避災,是井下事故救援救生的重要裝備。
1.2 抗災防護性能
本救生艙通過較高的機械結構強度、隔熱處理、密封度和適度的正壓條件,抗擊井下災害破壞力、瞬間與持續高溫、有害氣體侵襲對人體的傷害,提供避災人員在危險環境進艙過程中,進艙后的后續災害環境中的安全防護功能,確保艙內避災人員的生命安全。
1.3 呼吸環境再造
本救生艙通過壓風供氧裝置;儲存的醫用壓縮氧氣系統、二氧化碳吸收、一氧化碳催化轉化、降溫除濕的呼吸空氣再造系統;提供艙內人員正常生存的呼吸功能。
1.4 生命保障系統
本救生艙通過儲存足夠的食物、飲用水;必要的醫療急救藥品;急救吸氧接口;衛生排便集便等裝置,提供艙內避災人員生存生命保障功能。
1.5 內外環境檢測
本救生艙通過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機械閥、觀察窗等系統設備,提供裝置救援保護全過程的艙內外甲烷、氧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濃度、溫度、濕度等環境指標監測功能,為艙內人員安全生存、呼吸裝備調控、安全離艙、觀察瞭望以及地面救援等提供環境數據支撐作用。
1.6 照明與通訊
本救生艙通過裝備裝置的安全照明設施、有線通訊設備,提供艙內避災人員照明需求的安全、可靠、多點可控操作,以及與地面或救援中心的有線語音通訊功能。
1.7 逃生保障系統
本救生艙通過設置逃生艙口、備置逃生呼吸器、逃生礦燈等逃生系統用具,提供了艙內避災人員在了解艙外安全、可行或地面救援許可的情況下,配合救援自主離艙安全升井的功能。
1.8 安全操作及指示
本救生艙通過將所有必要的操作都規范為正確操作的唯一性,并在所有操作位置都噴涂醒目、明顯、形象的操作指示,提供了人員操作的安全功能,從設計上避免了操作失誤所造成對人員的不良影響(見指示與警示)。
1.9 快速、方便移動安裝
救生艙是分體式,運輸時拆開分段運輸,主要使用礦用平板車和絞車運輸,到達安裝點后逐段組裝,并安裝好配套設施。
2 主要技術指標
1) 額定救援人數 10 人
2) 額定防護時間 96 h
3) 額定安全系數 1.1
4) 人員有效空間 8.1 m3
6) 額定供氧能力 ≥0.5L(升)/min•人。
7) 二氧化碳吸收能力 ≥0.5L(升)/min•人。
8) 一氧化碳吸收能力 400×10-6濃度的一氧化碳氣體20min內降到24×10-6。
9) 抗爆炸沖擊能力 ≥ 0.3 MPa
10) 持續耐高溫能力 55℃/9 h
11) 密閉隔絕能力: 內外壓差為(+500±20)Pa范圍時艙內壓力下降速率不應大于350Pa/h。
12) 艙內氣壓應始終保持高于外界氣壓(100~500)Pa。
13) 過渡艙隔絕壓差 :≥200 Pa。
14) 艙內空氣保障指標
表1氣體指標
15) 救生艙具有與礦井壓風系統連接的接口及配套減壓、消音、過濾、控制等設施,保證壓風出口壓力在(0.1~0.3)MPa之間,供風量不低于0.3m3/min·人,連續噪聲不大于70dB(A)。
16) 儲存食物 5000kJ /天•人。
17) 儲存飲用水 純凈水1.5升/天•人。
18) 緊急救護醫藥箱 1個、含蘇生器1臺等救護醫藥及器具。
19) 救生艙的設計使用壽命為10年,其中的配件按照配件的廠家使用壽命,及時更換到期配件。
四 調校
使用前用戶必須認真、仔細閱讀本《使用說明書》,對救生艙的主要性能、技術指標及主要功能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然后再進行具體的安裝、調試和使用及操作。
1 安裝
1.1 安裝條件:由礦山安全負責人依據GB50215-200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礦山救護規程»確定煤礦井下巷道救生艙安裝的具體安裝位置。
a) 本救生艙可在礦井井下巷道環境條件中安裝使用,煤礦企業應根據井下采掘面作業人員和巷道實際工況,結合礦井避災路線,合理選擇和布置移動式救生艙。但必須設置在防逆流風門外的進風流中。
b)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圍內設置救生艙。
c) 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米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米范圍內設置救生艙。
d) 救生艙規格和數量應滿足所服務區域內同時工作的最多人員的避難需要。各個救生艙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1000~1500m。
e)救生艙安放硐室的設置應避開地質構造帶、應力異常區以及透水威脅區,并要求盡量布置于巖層中,且頂板完整、支護完好(采用混凝土,厚度200~300mm),前后20m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符合安全出口的相關要求。應保證道路暢通,安全間距、風速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標準的規定。
f)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形狀宜采用半圓拱形,高度大于2.6m,巷道凈寬不得小于2m。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尺寸,應根據選用的救生艙的規格和通風要求確定。
g) 救生艙安放硐室內地面應高于巷道底板0.2m,水泥鋪底厚150~200mm,傾斜度不大于3°,以保證救生艙水平放置時保持平穩。
h) 救生艙安放硐室頂板應安裝防水設施,不得有滴水現象。救生艙安放硐室外20米范圍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品。
i) 壓風、供水及信號傳輸管線在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埋設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確保在災變發生時不被破壞。埋設或保護距離至少不得低于200米。
j) 救生艙安放硐室應根據不同巖性采用錨噴、砌碹等方式支護,支護材料應阻燃、抗靜電、耐高溫、耐腐蝕。
k) 救生艙安放硐室標識:礦井避災路線圖應包含井下所有避難硐室設置情況。救生艙安放硐室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牌,并懸掛于救生艙安放硐室外。標識牌中應明確標注救生艙位置和規格、種類,井巷中應有救生艙方位的明顯標示,以便災變時遇險人員能夠迅速到達救生艙。在井下通往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入口處應有“救生艙”的反光顯示標志,標志應符合AQ 1017-2005標準要求。
l) 通風設施:救生艙安放硐室應設立在進風風流中,通風應滿足AQ1028-2006標準要求。壓風供氣應符合MT 390—1995標準要求,壓風供氣系統應專門配置,發生災害時自動投入運行、供給壓氣。必須保證風源穩定可靠,災害應急時隨時可用。按救生艙額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風量不得少于0.3m3。
m) 供水設施:礦供水管道相聯接,整條巷道每隔約50m安裝1個閥門。
n) 供電設施:供電安全、可靠。用于煤礦井下的救生艙用電部分應當充分考慮煤礦的供電條件,并符合煤礦用電安全需要的相關標準要求。需要使用井下交流660V和380V的電。
o) 電源安裝要求:供電系統供電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含漏電閉鎖)保護。低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載、斷相、漏電閉鎖等保護及遠程控制裝置。
p) 電源供電電纜應為煤礦用阻燃電纜,一般采用重型橡套銅芯多股電纜,并應帶有一芯接地芯線,內接地芯線應與接線盒內的接地端子可靠連接。電纜應設有防護裝置,應防止電纜被意外砸傷、拉傷或刮傷,并應將電纜躲開淋水、積水地點。
q) 通訊設施:煤礦救生艙與其相關點的通訊連接,使用有線程控電話,通訊電話應防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GB3836.2-2000要求;通訊電纜應為煤礦用阻燃電纜,電纜應設有防護裝置,應防止電纜被意外砸傷、拉傷或刮傷,并應將電纜躲開淋水、積水地點;救生艙的通訊應與礦井主通訊聯網。
1.2 安裝技術要求:救生艙的具體安裝救生艙安裝由礦山安全負責人依據GB50215-200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礦山救護規程»確定煤礦井下巷道的具體安裝位置。
1.3 救生艙的安裝應有設計和作業規程,并在其生產廠家的指導下,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煤(巖)層穩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通風良好,無積水和雜物堆積,滿足安全出口的要求。救生艙的安裝不得影響礦井正常生產和通風,宜在巖(煤)壁掏槽或擴幫放置。
1.4 安裝方式
a) 巷道側壁安裝:掏槽擴幫方式直接安裝在靠近作業面的進風巷道側壁。
b) 專用硐室安裝:安裝在靠近作業面附近專門為本救生艙挖掘的專用硐室。
1.5 移動方式
a) 整體移動安裝---指本救生艙隨工作面的移動而重新安裝,因巷道大小及轉彎半徑足夠時,可整體移動救生艙而重新安裝;
b) 分體移動安裝---指本救生艙隨工作面的移動而重新安裝,將救生艙按照模塊化和組裝件進行拆解,移動救生艙至新的采掘工作面后重新聯接安裝。
1.6 組裝方法
a) 初次安裝方法:先將靠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及其它幾節艙體分別拼裝好,然后將二氧化碳鋼瓶裝入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再將兩艙體組件組裝在一起(在組裝艙體時一定要將密封條放置到位);裝上四支腳,并適時安裝地腳螺栓;在艙內安裝連接管道(應對承壓管路有耐壓要求,并進行不低于工作壓力2.5倍壓力的耐壓檢測)、空氣處理器;再安裝座位底座、氧氣瓶架、蓄電池底架;分別裝入壓縮氧氣瓶、壓縮空氣瓶、蓄電池等;按位置裝上電源箱、探測儀器儀表等;外部安裝空調機組;充電器小推車必須固定好;連接各管道、電線(注意應預先穿好套管,以防鼠咬)、閥門等等;全部安裝完畢,所有電氣開關均應在關的位置,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運行,然后逐一開啟進行試運行。
b) 整體移動安裝方法:只要將外部有關線路及管路拆除,并將空調機組箱體及充電器小推車分別挪開,將救生艙四支座分別拆下,即可用礦車將救生艙整體緩慢地移至新安裝所在地,裝上四支腳,并適時安裝地腳螺栓;然后安裝空調機組箱體和充電器小車,將充電器小車固定好,再聯接拆除的線路及管路;只需對空調機組及充電器進行調試即可。
c) 分體移動安裝方法:先將外部有關線路及管路拆除,并將空調機組箱體及充電器小推車分別挪開,將救生艙四支座分別拆下,艙體的拆卸最理想的方法是按初裝時靠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組件與另外的艙體組件連接處拆開,然后分別移至新安裝所在地(為此應先拆卸此連接處艙內的座位、座位底座及影響移動的相關物件,如空氣調節器、空氣處理器等),再重新進行連接緊固,裝上拆除的零部件,外部裝上空調機組和充電器小車,并將充電器小車固定好,再聯接拆除的線路及管路;再對空調機組及充電器及艙內拆除部件進行調試即可。
移動時需要拆分艙體結構外其他部件的,如承壓管路等;在日常使用拆裝后應要求“應對所有承壓管路有耐壓要求,并進行不低于額定工作壓力2.5倍壓力的耐壓檢測”。
d) 注意事項:因本救生艙零部件重量較大,應盡量使用有效工具進行井下運輸及安裝,并注意運輸及安裝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艙體連接處密封面不得磕碰劃傷;
艙體之間的密封條一定要安裝到位;
艙體內線路連接應可靠正確;
艙外電源線路聯接應可靠正確;
艙外壓風管線聯接應牢固、可靠;
艙外給水管線聯接應牢固、可靠;
艙外通訊線路聯接應連接可靠。
2 調校
2.1 艙體氣密性:艙體安裝完畢,應先做整機氣密性試驗,在泄壓口安裝U型壓差計,利用井下壓風管供氣,重復做三次試驗,保持艙內壓力在+500±20 Pa壓力下,艙內壓力下降速率平均值不大于(350±20)Pa/h。
2.2 壓風供氣系統:接通礦井壓風管道,打開壓風管處的球閥,調節過渡艙內減壓閥數值至艙內微壓計數值顯示為(200~350)Pa范圍時,則說明過渡艙內已保持200 Pa~350 Pa正壓,壓風管處的球閥及過渡艙減壓閥應常開,保證過渡艙維持正壓;調節人員艙內減壓閥數值至0.15 MPa,有氣流則說明人員艙壓風管供氧已接通,人員艙減壓閥平時可關閉,以免浪費氣源。
2.3 供氧系統:單獨打開各個氧氣瓶閥門,查看調壓閥高壓顯示數值,應保證在14MPa以上,否則應進行更換;調節氧氣減壓裝置,控制輸出壓力在0.25~0.4Mpa,調節轉子流量計,控制流量為每人0.5L/min,出口處有氣流則說明供氧系統能正常供氣。
2.4 艙內、外氣體、環境監測及報警系統:打開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和AKFC-92G個體粉塵采樣器時,本系統所有均有數值顯示對應,則說明本系統已工作。
2.5 制冷系統:打開二氧化碳鋼瓶閥門,要求先檢查二氧化碳氣瓶是否泄漏,確保完全使用后開啟空調開關,空調口有冷風則系統工作。說明本系統工作正常。查看空調裝置面板壓力表,顯示二氧化碳數值應保證不小于7.0Mpa,本系統應常開,以維持冷源量。
2.6 通訊系統:接通線路,進行通話測試。
2.7 氣幕:打開壓縮空氣瓶開關,關閉艙門,打開氣幕檢修開關,開啟艙門,查看氣幕是否正常。平時應保證氣瓶內壓力在14MPa以上,否則應進行更換或充入氣體。
五 典型故障處理
1 故障現象、原因分析、排除方法見下表
表2 常用故障及排除
六 維護、保養、驗收、培訓
1 維護
1.1 本救生艙應固定專人使用、維護。使用中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1.2 救生艙及安裝硐室應專門設計并編制施工措施,報礦井總工程師審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礦長組織通風、安全及生產部門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3 礦井建立救生艙管理制度,設專人管理,每周檢查一次。按相關規定對其配套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或調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施完好可靠。
1.4 救生艙配備的食品、水和急救藥品,過期或失效的必須及時更換,且在有效期內。
1.5 每天檢查救生艙門是否開啟靈活和密封可靠,檢查橡膠是否老化
1.6 每天必須檢查救生艙內壓縮氧和壓風供氣性能。
1.7 壓縮氧供氣:
a) 過濾減壓器和轉子流量計應定期檢驗完好性,
b) 定期檢查氧氣瓶壓力,如壓力小于14MPa,應及時充氣。
c)醫用氧氣瓶鋼瓶符合 GB5099標準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氧氣瓶有效期15年,3年檢驗一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充裝后的氣瓶,應有專人負責,逐只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瓶閥開啟靈活性,閥門關閉應可靠;瓶內壓力是否在規定范圍內;氣瓶充裝后,如出現鼓包變形或泄漏等嚴重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
1.8 壓風供氣:檢測壓風供氣裝置完好性,壓風壓力和壓風供氣量符合壓風自救供氣系統要求。
1.9 便攜式自救器應按MT711-1997標準定期校驗,并作好記錄。隔絕式壓縮氧自救器:每隔半年要檢查氧氣瓶壓力。每隔3年要對氧氣瓶做水壓試驗。每隔半年更換CO2吸收劑(未使用狀態下)。
1.10 每周需檢查救生艙安放硐室內的聯接牢固、可靠性。如螺絲聯接是否松動等。
1.11 每周需檢查救生艙安放硐室的支護,保證支護牢固,可靠。
1.12 每周需檢查檢查甲烷傳感器的完好性,并定時監測通風瓦斯濃度。
1.13 每周需檢查電氣設備(礦燈、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要定期進行充放電,以確保電池性能良好,具體請參考各自產品說明書)完好性,檢查供電系統是否供電。應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完好性以及是否能正常運行。
1.14 定期檢驗進入艙體內的空氣流量,流量應滿足要求,否則,應查明原因并及時排除。
1.15 油水分離器過濾芯每月更換一次,如發現過濾后氣體有異味,應提前更換。
1.16 每次維護均要求先二氧化碳氣瓶檢漏,再進行空調系統檢查。
1.17 凈化系統,一般每隔24小時就要對救生艙艙內的空氣進行過濾清理,除去異味,同時檢測室內氣體濃度,以保證使用安全。 凈化系統中所使用的化學藥劑,應封裝保存。如未使用,CO2、CO吸收劑、活性炭、吸濕劑等化學藥劑2年應更換,如果發生變色失效,應及時更換。
2 保養
2.1 為保證各功能單元的正常運行,需對以下物品進行定期更換。
表3 艙內物品表
2.2 各檢測儀器的更換周期及檢測周期按各產品說明書或當地質監部門規定的檢驗周期進行更換或送檢,使各儀器在周檢期內。艙門是否能正常打開、檢查各系統的開關是否正常。對蓄電池進行正常充電:首次初充電為48小時,以后每月充電一次,正常充電時間為120小時。
2.3 當設備要長期停用時,應將艙內食品、飲用水、藥劑、醫藥箱、氧氣瓶、空氣瓶取出,斷開電源,關閉各連接閥門,鎖緊艙門,艙體用蓬布遮蓋。
2.4 當設備要長期停用后再次準備使用時,應按首次安裝步驟完善救生艙內裝置,后按5.2進行調試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驗收
3.1 設備驗收
表4 設備驗收表
3.2 移動式救生艙設置位置及支護驗收
表5 移動式救生艙設置位置及支護驗收項目
3.3 移動式救生艙安放硐室建設工程驗收
表6 移動式救生艙安放硐室建設工程驗收項目
3.4 移動式救生艙功能設施驗收
表7 移動式救生艙功能設施驗收項目
3.5 移動式救生艙管理制度驗收
表8 移動式救生艙管理制度驗收項目
4 培訓
4.1 礦井應對入井人員進行救生艙使用的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救生艙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員工都能正確使用救生艙及其配套設施。
4.2 礦井對救生艙日常維護人員要進行救生艙設備技術維護保養培訓,只有取得相關資質證書的人員可以上崗。礦井每半年應對技術維護人員進行一次技術考核。
七 緊急避災的使用方法
1 進艙前
緊急情況下,未能及時升井的人員,可佩帶壓縮氧自救器,按照逃生路線指示標識進入本救生艙。
2 人員進入過渡艙
本救生艙額定容納10人,因過渡艙容積有限,可分多次安全進艙。人員在艙內自動排氣正壓環境下進入,以確保在災害條件下人員進艙過程中,救生艙周圍的有毒有害氣體不會隨人員進入艙內。具體步驟如下:
a)打開艙門(艙門開閉機構);
操作說明:
在使用時,請按照下列圖示步驟進行操作。
b)人員快速進入過渡艙;
c)關閉艙門。后續進艙人員進艙方式與上述步驟相同。
3 進入人員艙
人員進入過渡艙后,為后續人員進入,應盡快進入人員艙。具體步驟如下:
a)打開過渡艙門;進入人員艙打開艙內照明開關;關閉過渡艙門
注意:只有在沒有地面壓縮空氣可供使用的情況下,才使用鋼瓶洗氣系統。
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無需人工開啟過渡艙洗氣程序。人員在關閉過渡艙門30秒之后進入主艙。通過使用地面壓縮空氣,過渡艙內的洗氣程序將自動、反復進行。
b)進入人員艙的逃生礦工在進入救生艙后10分鐘后,環境有害有毒氣體監控數據正常值以下,方可摘下自救器。
c)后續進艙人員進艙方式與上述步驟相同
4 開啟監測系統和放入空氣凈化器藥劑
a) 救生艙內外的環境監測系統已自動運行。
b) 撕掉一氧化碳催化劑和二氧化碳藥劑的密封口,將一組一氧化碳催化劑和二組二氧化碳藥劑放入空氣凈化器中,同時開啟循環風機進行空氣凈化。
注意:請注意凹槽標識,確認藥品充裝入正確的凹槽。一 概述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以下簡稱救生艙)具有環境檢測、呼吸環境再造、溫濕度保持、生命保障、通訊與照明、動力保障系六大保障系統。救生艙適用于各類型煤礦和非煤礦山礦井,主要用于礦工在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冒頂塌方、火災阻隔、沖擊地壓等災害事故受困情況下的緊急避災待救,滿足井下采掘作業隊、班組為單位人員的快速避災救護需求。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相連接,形成井下整體性的安全避險系統。
1 產品特點:
本救生艙以Q345A鋼板作為基本材料,參照鋼制壓力容器規程的強度設計與制造,較小的空間尺寸、較高的抗災保護能力及系統高可靠性設計等構成了井下救援救生產品的獨有特點。
2 主要用途和適用范圍
2.1 主要用途
專供井下事故中遇險礦工就近避災逃生使用的安全設備,是煤礦企業井下人員災害事故救援救生多用途應急避災安全裝備。
2.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具有冒頂塌方、瓦斯(煤塵)爆炸、井下火災、沖擊地壓地質災害條件的礦山企業及礦井(不適合礦井大型水災)。
3 產品型號及基本參數
3.1 產品型號
K J Y F -- 96/10 (A)
A 設計序號
96/10 額定防護時間/額定人數,
F 補充代號:分體組裝式;
Y 結構形式:硬體式;
KJ 礦用移動式救生艙。
救生艙基本性能參數:
1)額定人數,10人;
2)額定防護時間,96h;
3)抗爆炸沖擊能力,0.3MPa;
5)持續耐高溫能力,9h、55℃;
6)規格尺寸(長×寬×高),10780mm×1385mm×1765mm;
7)空載質量,14t
8)外殼材料:外殼采用6 mm厚的Q345A鋼板制造。
9)內膽采用1mm厚304不銹鋼板制造。
10)隔熱層采用50 mm厚的巖棉。
11)外殼顏色:白色。
4 使用環境條件:
4.1 工作環境條件
1)有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煤塵爆炸等爆炸性危險的礦井。
2)相對濕度:0 ~ 95%(25℃)。
3)環境溫度:55℃,9.5h;22℃,96 h;55℃,4.5h。
4)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5)大氣壓力:80kPa~106 kPa。
6)安裝井巷空間尺寸:高度大于2.6m,巷道凈寬不得小于2m,長度根據救生艙尺寸確定;
二 工作原理及結構特征
1 工作原理
當井下發生瓦斯突出等突發情況時, 無法或未能及時安全升井,仍處于危險環境下的井下人員,可及時撤進救生艙等待救援。人員進入救生艙后,關閉艙門,開啟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檢測艙內氣體情況,使艙內人員處于比較安全的環境中;艙外氣體情況要同時打開兩個機械閥用AKFC-92G礦用粉塵采樣器把艙外的環境氣體通過密封管路抽到艙內的透明(艙內人員可以隨時目測數據)密封箱內,進入密封箱內的艙外氣體由安設在內部的CD4型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檢測出艙外的CO,O2,CH4,CO2氣體濃度。檢查壓風供氧管道,如完好可以直接使用壓風管道供氧,如損壞則關閉壓風管道并打開壓縮氧氣閥門,啟動壓縮氧供氧;同時撕掉空氣處理箱中藥劑上的包裝,裝填完畢后打開風機,可及時處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當艙內溫度超過30℃以上時,打開二氧化碳瓶上的閥門,開啟空調,對艙內空氣進行降溫;通過艙內各種檢測儀器,艙內人員可適當調節氧氣轉子流量計開關;加上適量食物及水的供給,可在艙內堅持96小時,等待外部救援,或等外部環境安全后,艙內人員可自行逃生。
2 結構特征
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主要由艙體、進出口艙門、觀察窗、隔離艙門、應急逃生艙口、移動軌輪等部件組成;另配有空調裝置、壓縮空氣瓶、壓縮氧氣瓶及瓶架、空氣處理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通訊系統、食物貯藏柜、急救箱、集便器、照明燈具及開關等功能性部件或組件。
3 主要部件或功能單元組件的組成及作用
3.1 主要部件的組成及作用
a) 艙體:為便于下井安裝,艙體由多個帶法蘭及隔熱層之間用密封圈密封通過螺栓連接而成;其中過渡艙作為人員進出的通道,而生存艙作為避災人員躲災休息的場所,可抵御外部瓦斯爆炸所帶來的沖擊。
b) 艙門:人員進出艙體的出入口,通過將艙門轉過一定角度壓緊密封圈使艙體與外界隔絕,防止有害氣體的侵入。在艙門上裝有防爆玻璃的視鏡窗口,便于艙內人員觀察外部情況。
c) 隔離艙門:將過渡艙與人員艙隔開,以免進人時有害氣體進入人員艙。
d) 應急逃生艙口:便于當艙門打不開時,艙內人員的應急逃生。
3.2 功能單元組件的組成及作用
a) 蓄能供電電源系統:由本安的蓄電池組及開關組件組成,為艙體在發生事故前的待機狀態和發生事故后無電情況下由蓄電池提供電力支持。
b) 壓風供氣系統:由壓風管道、球閥、減壓閥及流量計組成。接通井下壓風管道系統。壓風系統有兩個作用:一為保證過渡艙內的正壓,防止有毒有害氣體進入過渡艙;二為人員艙生存供氧。
c) 過渡艙正壓系統:由壓縮空氣瓶及減壓閥組成。保持過渡艙內壓力比外界壓力大200 Pa及開艙門時形成氣幕和氣體噴淋裝置(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
d) 供氧系統:由氧氣瓶、架子、調壓閥、流量計及氧氣吸入器等組成。當避災人員進入救生艙,艙內氧氣濃度下降后,打開氧氣瓶閥門和調壓閥,可為避災人員提供氧氣(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氧氣吸入器可單獨為缺氧人員提供單獨的氧氣支持。
e) 空氣處理系統:由平時密封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處理藥劑及空氣處理箱、風道、風機等組成。當避災人員進入救生艙,從傳感器顯示數據上發現二氧化碳或一氧化碳濃度將接近人體能承受的最低極限值時,及時將處理劑外部的包裝撕去,并開動空調機組,此時處理劑開始工作,過濾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當壓風供氣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
f) 艙內、外氣體、環境監測及報警系統: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機械閥組成,對艙內、外的溫度、濕度、CO濃度、CO2濃度等環境進行實時檢測,以便避災人員了解艙內、外情況,可及時采取措施,調節艙內空氣或實行自救;當艙內、外各種氣體含量超標時,傳感器顯示器會自動報警。
g) 制冷系統:由空調機組及二氧化碳鋼瓶等組成,平時在待機狀態時二氧化碳鋼瓶裝滿,當避災后艙內溫度升高時,將二氧化碳鋼瓶的閥門打開,然后開啟空調,使艙內的空氣循環通過空調內的冷源帶出,起到冷卻艙內空氣的作用。
f) 通訊系統:由電話機組成,方便艙內人員與地面的通訊聯系。
i) 照明指示系統:由17個礦燈組成,供人員在艙內照明及逃生使用。
j) 集便系統:由座便器及集污桶組成,為人員在艙內收集排泄物使用。
k) 食品保藏箱:保存避災人員避災時期食用的食品及飲用水。
l) 藥品儲存箱:配備一些常用藥品供避災人員使用。
m) 工具箱:配備維護所需的工具。
三 技術特性
1 主要特征
1.1 避災救生性能
本救生艙提供礦井冒頂、爆炸沖擊、有毒有害氣體彌漫、火災高溫、沖擊地壓等災害事故條件下10名遇險礦工不少于96小時的安全避災救生性能,并以明顯的反光標志和艙門指示燈引導遇險礦工及時進艙避災,是井下事故救援救生的重要裝備。
1.2 抗災防護性能
本救生艙通過較高的機械結構強度、隔熱處理、密封度和適度的正壓條件,抗擊井下災害破壞力、瞬間與持續高溫、有害氣體侵襲對人體的傷害,提供避災人員在危險環境進艙過程中,進艙后的后續災害環境中的安全防護功能,確保艙內避災人員的生命安全。
1.3 呼吸環境再造
本救生艙通過壓風供氧裝置;儲存的醫用壓縮氧氣系統、二氧化碳吸收、一氧化碳催化轉化、降溫除濕的呼吸空氣再造系統;提供艙內人員正常生存的呼吸功能。
1.4 生命保障系統
本救生艙通過儲存足夠的食物、飲用水;必要的醫療急救藥品;急救吸氧接口;衛生排便集便等裝置,提供艙內避災人員生存生命保障功能。
1.5 內外環境檢測
本救生艙通過由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機械閥、觀察窗等系統設備,提供裝置救援保護全過程的艙內外甲烷、氧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濃度、溫度、濕度等環境指標監測功能,為艙內人員安全生存、呼吸裝備調控、安全離艙、觀察瞭望以及地面救援等提供環境數據支撐作用。
1.6 照明與通訊
本救生艙通過裝備裝置的安全照明設施、有線通訊設備,提供艙內避災人員照明需求的安全、可靠、多點可控操作,以及與地面或救援中心的有線語音通訊功能。
1.7 逃生保障系統
本救生艙通過設置逃生艙口、備置逃生呼吸器、逃生礦燈等逃生系統用具,提供了艙內避災人員在了解艙外安全、可行或地面救援許可的情況下,配合救援自主離艙安全升井的功能。
1.8 安全操作及指示
本救生艙通過將所有必要的操作都規范為正確操作的唯一性,并在所有操作位置都噴涂醒目、明顯、形象的操作指示,提供了人員操作的安全功能,從設計上避免了操作失誤所造成對人員的不良影響(見指示與警示)。
1.9 快速、方便移動安裝
救生艙是分體式,運輸時拆開分段運輸,主要使用礦用平板車和絞車運輸,到達安裝點后逐段組裝,并安裝好配套設施。
2 主要技術指標
1) 額定救援人數 10 人
2) 額定防護時間 96 h
3) 額定安全系數 1.1
4) 人員有效空間 8.1 m3
6) 額定供氧能力 ≥0.5L(升)/min•人。
7) 二氧化碳吸收能力 ≥0.5L(升)/min•人。
8) 一氧化碳吸收能力 400×10-6濃度的一氧化碳氣體20min內降到24×10-6。
9) 抗爆炸沖擊能力 ≥ 0.3 MPa
10) 持續耐高溫能力 55℃/9 h
11) 密閉隔絕能力: 內外壓差為(+500±20)Pa范圍時艙內壓力下降速率不應大于350Pa/h。
12) 艙內氣壓應始終保持高于外界氣壓(100~500)Pa。
13) 過渡艙隔絕壓差 :≥200 Pa。
14) 艙內空氣保障指標
表1氣體指標
項目 | O2 | CO | CO2 | CH4 | 溫度 |
指標 | 18.5%~23.0% | ≤24×10-6 | <1.0% | ≤1.0% | ≤35℃ |
15) 救生艙具有與礦井壓風系統連接的接口及配套減壓、消音、過濾、控制等設施,保證壓風出口壓力在(0.1~0.3)MPa之間,供風量不低于0.3m3/min·人,連續噪聲不大于70dB(A)。
16) 儲存食物 5000kJ /天•人。
17) 儲存飲用水 純凈水1.5升/天•人。
18) 緊急救護醫藥箱 1個、含蘇生器1臺等救護醫藥及器具。
19) 救生艙的設計使用壽命為10年,其中的配件按照配件的廠家使用壽命,及時更換到期配件。
四 調校
使用前用戶必須認真、仔細閱讀本《使用說明書》,對救生艙的主要性能、技術指標及主要功能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然后再進行具體的安裝、調試和使用及操作。
1 安裝
1.1 安裝條件:由礦山安全負責人依據GB50215-200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礦山救護規程»確定煤礦井下巷道救生艙安裝的具體安裝位置。
a) 本救生艙可在礦井井下巷道環境條件中安裝使用,煤礦企業應根據井下采掘面作業人員和巷道實際工況,結合礦井避災路線,合理選擇和布置移動式救生艙。但必須設置在防逆流風門外的進風流中。
b)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圍內設置救生艙。
c) 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米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米范圍內設置救生艙。
d) 救生艙規格和數量應滿足所服務區域內同時工作的最多人員的避難需要。各個救生艙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1000~1500m。
e)救生艙安放硐室的設置應避開地質構造帶、應力異常區以及透水威脅區,并要求盡量布置于巖層中,且頂板完整、支護完好(采用混凝土,厚度200~300mm),前后20m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符合安全出口的相關要求。應保證道路暢通,安全間距、風速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標準的規定。
f)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形狀宜采用半圓拱形,高度大于2.6m,巷道凈寬不得小于2m。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尺寸,應根據選用的救生艙的規格和通風要求確定。
g) 救生艙安放硐室內地面應高于巷道底板0.2m,水泥鋪底厚150~200mm,傾斜度不大于3°,以保證救生艙水平放置時保持平穩。
h) 救生艙安放硐室頂板應安裝防水設施,不得有滴水現象。救生艙安放硐室外20米范圍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品。
i) 壓風、供水及信號傳輸管線在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埋設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確保在災變發生時不被破壞。埋設或保護距離至少不得低于200米。
j) 救生艙安放硐室應根據不同巖性采用錨噴、砌碹等方式支護,支護材料應阻燃、抗靜電、耐高溫、耐腐蝕。
k) 救生艙安放硐室標識:礦井避災路線圖應包含井下所有避難硐室設置情況。救生艙安放硐室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牌,并懸掛于救生艙安放硐室外。標識牌中應明確標注救生艙位置和規格、種類,井巷中應有救生艙方位的明顯標示,以便災變時遇險人員能夠迅速到達救生艙。在井下通往救生艙安放硐室的入口處應有“救生艙”的反光顯示標志,標志應符合AQ 1017-2005標準要求。
l) 通風設施:救生艙安放硐室應設立在進風風流中,通風應滿足AQ1028-2006標準要求。壓風供氣應符合MT 390—1995標準要求,壓風供氣系統應專門配置,發生災害時自動投入運行、供給壓氣。必須保證風源穩定可靠,災害應急時隨時可用。按救生艙額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風量不得少于0.3m3。
m) 供水設施:礦供水管道相聯接,整條巷道每隔約50m安裝1個閥門。
n) 供電設施:供電安全、可靠。用于煤礦井下的救生艙用電部分應當充分考慮煤礦的供電條件,并符合煤礦用電安全需要的相關標準要求。需要使用井下交流660V和380V的電。
o) 電源安裝要求:供電系統供電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含漏電閉鎖)保護。低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載、斷相、漏電閉鎖等保護及遠程控制裝置。
p) 電源供電電纜應為煤礦用阻燃電纜,一般采用重型橡套銅芯多股電纜,并應帶有一芯接地芯線,內接地芯線應與接線盒內的接地端子可靠連接。電纜應設有防護裝置,應防止電纜被意外砸傷、拉傷或刮傷,并應將電纜躲開淋水、積水地點。
q) 通訊設施:煤礦救生艙與其相關點的通訊連接,使用有線程控電話,通訊電話應防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GB3836.2-2000要求;通訊電纜應為煤礦用阻燃電纜,電纜應設有防護裝置,應防止電纜被意外砸傷、拉傷或刮傷,并應將電纜躲開淋水、積水地點;救生艙的通訊應與礦井主通訊聯網。
1.2 安裝技術要求:救生艙的具體安裝救生艙安裝由礦山安全負責人依據GB50215-200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礦山救護規程»確定煤礦井下巷道的具體安裝位置。
1.3 救生艙的安裝應有設計和作業規程,并在其生產廠家的指導下,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煤(巖)層穩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通風良好,無積水和雜物堆積,滿足安全出口的要求。救生艙的安裝不得影響礦井正常生產和通風,宜在巖(煤)壁掏槽或擴幫放置。
1.4 安裝方式
a) 巷道側壁安裝:掏槽擴幫方式直接安裝在靠近作業面的進風巷道側壁。
b) 專用硐室安裝:安裝在靠近作業面附近專門為本救生艙挖掘的專用硐室。
1.5 移動方式
a) 整體移動安裝---指本救生艙隨工作面的移動而重新安裝,因巷道大小及轉彎半徑足夠時,可整體移動救生艙而重新安裝;
b) 分體移動安裝---指本救生艙隨工作面的移動而重新安裝,將救生艙按照模塊化和組裝件進行拆解,移動救生艙至新的采掘工作面后重新聯接安裝。
1.6 組裝方法
a) 初次安裝方法:先將靠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及其它幾節艙體分別拼裝好,然后將二氧化碳鋼瓶裝入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再將兩艙體組件組裝在一起(在組裝艙體時一定要將密封條放置到位);裝上四支腳,并適時安裝地腳螺栓;在艙內安裝連接管道(應對承壓管路有耐壓要求,并進行不低于工作壓力2.5倍壓力的耐壓檢測)、空氣處理器;再安裝座位底座、氧氣瓶架、蓄電池底架;分別裝入壓縮氧氣瓶、壓縮空氣瓶、蓄電池等;按位置裝上電源箱、探測儀器儀表等;外部安裝空調機組;充電器小推車必須固定好;連接各管道、電線(注意應預先穿好套管,以防鼠咬)、閥門等等;全部安裝完畢,所有電氣開關均應在關的位置,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運行,然后逐一開啟進行試運行。
b) 整體移動安裝方法:只要將外部有關線路及管路拆除,并將空調機組箱體及充電器小推車分別挪開,將救生艙四支座分別拆下,即可用礦車將救生艙整體緩慢地移至新安裝所在地,裝上四支腳,并適時安裝地腳螺栓;然后安裝空調機組箱體和充電器小車,將充電器小車固定好,再聯接拆除的線路及管路;只需對空調機組及充電器進行調試即可。
c) 分體移動安裝方法:先將外部有關線路及管路拆除,并將空調機組箱體及充電器小推車分別挪開,將救生艙四支座分別拆下,艙體的拆卸最理想的方法是按初裝時靠逃生艙口的三節艙體組件與另外的艙體組件連接處拆開,然后分別移至新安裝所在地(為此應先拆卸此連接處艙內的座位、座位底座及影響移動的相關物件,如空氣調節器、空氣處理器等),再重新進行連接緊固,裝上拆除的零部件,外部裝上空調機組和充電器小車,并將充電器小車固定好,再聯接拆除的線路及管路;再對空調機組及充電器及艙內拆除部件進行調試即可。
移動時需要拆分艙體結構外其他部件的,如承壓管路等;在日常使用拆裝后應要求“應對所有承壓管路有耐壓要求,并進行不低于額定工作壓力2.5倍壓力的耐壓檢測”。
d) 注意事項:因本救生艙零部件重量較大,應盡量使用有效工具進行井下運輸及安裝,并注意運輸及安裝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艙體連接處密封面不得磕碰劃傷;
艙體之間的密封條一定要安裝到位;
艙體內線路連接應可靠正確;
艙外電源線路聯接應可靠正確;
艙外壓風管線聯接應牢固、可靠;
艙外給水管線聯接應牢固、可靠;
艙外通訊線路聯接應連接可靠。
2 調校
2.1 艙體氣密性:艙體安裝完畢,應先做整機氣密性試驗,在泄壓口安裝U型壓差計,利用井下壓風管供氣,重復做三次試驗,保持艙內壓力在+500±20 Pa壓力下,艙內壓力下降速率平均值不大于(350±20)Pa/h。
2.2 壓風供氣系統:接通礦井壓風管道,打開壓風管處的球閥,調節過渡艙內減壓閥數值至艙內微壓計數值顯示為(200~350)Pa范圍時,則說明過渡艙內已保持200 Pa~350 Pa正壓,壓風管處的球閥及過渡艙減壓閥應常開,保證過渡艙維持正壓;調節人員艙內減壓閥數值至0.15 MPa,有氣流則說明人員艙壓風管供氧已接通,人員艙減壓閥平時可關閉,以免浪費氣源。
2.3 供氧系統:單獨打開各個氧氣瓶閥門,查看調壓閥高壓顯示數值,應保證在14MPa以上,否則應進行更換;調節氧氣減壓裝置,控制輸出壓力在0.25~0.4Mpa,調節轉子流量計,控制流量為每人0.5L/min,出口處有氣流則說明供氧系統能正常供氣。
2.4 艙內、外氣體、環境監測及報警系統:打開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和AKFC-92G個體粉塵采樣器時,本系統所有均有數值顯示對應,則說明本系統已工作。
2.5 制冷系統:打開二氧化碳鋼瓶閥門,要求先檢查二氧化碳氣瓶是否泄漏,確保完全使用后開啟空調開關,空調口有冷風則系統工作。說明本系統工作正常。查看空調裝置面板壓力表,顯示二氧化碳數值應保證不小于7.0Mpa,本系統應常開,以維持冷源量。
2.6 通訊系統:接通線路,進行通話測試。
2.7 氣幕:打開壓縮空氣瓶開關,關閉艙門,打開氣幕檢修開關,開啟艙門,查看氣幕是否正常。平時應保證氣瓶內壓力在14MPa以上,否則應進行更換或充入氣體。
五 典型故障處理
1 故障現象、原因分析、排除方法見下表
表2 常用故障及排除
故障現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空調在高檔位運行時突然停止工作 | 風扇處由于大量的二氧化碳吸熱使周邊的溫度急劇降低導致出現冰堵現象 | 馬上關掉空調待兩分鐘后再啟動空調 |
艙內無電 |
進線接頭未接入或松動 蓄電池無電量 |
接通電源 對蓄電池充電 |
有毒有害氣體大量進入 |
氣幕未打開 過渡艙正壓不夠 |
打開氣幕開關 加大過渡艙正壓值100-500Pa |
艙門打不開 | 艙門下垂 | 校準艙門位置 |
艙內監測數據變化過大 | 傳感器失效 | 更換周檢期內傳感器 |
艙門觀察窗玻璃損壞 | ---- | 更換視鏡玻璃 |
空調未制冷 |
空調機組沒開 空調機組損壞 |
開啟空調機組 修理空調機組 |
六 維護、保養、驗收、培訓
1 維護
1.1 本救生艙應固定專人使用、維護。使用中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1.2 救生艙及安裝硐室應專門設計并編制施工措施,報礦井總工程師審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礦長組織通風、安全及生產部門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3 礦井建立救生艙管理制度,設專人管理,每周檢查一次。按相關規定對其配套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或調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施完好可靠。
1.4 救生艙配備的食品、水和急救藥品,過期或失效的必須及時更換,且在有效期內。
1.5 每天檢查救生艙門是否開啟靈活和密封可靠,檢查橡膠是否老化
1.6 每天必須檢查救生艙內壓縮氧和壓風供氣性能。
1.7 壓縮氧供氣:
a) 過濾減壓器和轉子流量計應定期檢驗完好性,
b) 定期檢查氧氣瓶壓力,如壓力小于14MPa,應及時充氣。
c)醫用氧氣瓶鋼瓶符合 GB5099標準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氧氣瓶有效期15年,3年檢驗一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充裝后的氣瓶,應有專人負責,逐只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瓶閥開啟靈活性,閥門關閉應可靠;瓶內壓力是否在規定范圍內;氣瓶充裝后,如出現鼓包變形或泄漏等嚴重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
1.8 壓風供氣:檢測壓風供氣裝置完好性,壓風壓力和壓風供氣量符合壓風自救供氣系統要求。
1.9 便攜式自救器應按MT711-1997標準定期校驗,并作好記錄。隔絕式壓縮氧自救器:每隔半年要檢查氧氣瓶壓力。每隔3年要對氧氣瓶做水壓試驗。每隔半年更換CO2吸收劑(未使用狀態下)。
1.10 每周需檢查救生艙安放硐室內的聯接牢固、可靠性。如螺絲聯接是否松動等。
1.11 每周需檢查救生艙安放硐室的支護,保證支護牢固,可靠。
1.12 每周需檢查檢查甲烷傳感器的完好性,并定時監測通風瓦斯濃度。
1.13 每周需檢查電氣設備(礦燈、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要定期進行充放電,以確保電池性能良好,具體請參考各自產品說明書)完好性,檢查供電系統是否供電。應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完好性以及是否能正常運行。
1.14 定期檢驗進入艙體內的空氣流量,流量應滿足要求,否則,應查明原因并及時排除。
1.15 油水分離器過濾芯每月更換一次,如發現過濾后氣體有異味,應提前更換。
1.16 每次維護均要求先二氧化碳氣瓶檢漏,再進行空調系統檢查。
1.17 凈化系統,一般每隔24小時就要對救生艙艙內的空氣進行過濾清理,除去異味,同時檢測室內氣體濃度,以保證使用安全。 凈化系統中所使用的化學藥劑,應封裝保存。如未使用,CO2、CO吸收劑、活性炭、吸濕劑等化學藥劑2年應更換,如果發生變色失效,應及時更換。
2 保養
2.1 為保證各功能單元的正常運行,需對以下物品進行定期更換。
表3 艙內物品表
序號 | 物品名稱 | 有效期 | 備 注 |
1 | 備用電源電池 | 1年 | 定期更換 |
2 | 儲備醫用氧氣 | 1年 | 檢查壓力值 |
3 | 空氣處理化學藥品(密封保存) | 2年 | |
4 | 儲存食物與飲用水 | 按食品包裝袋 | 按包裝袋質保期 |
5 | 急救藥品 | 按藥品說明書 | 按包裝盒質保期 |
6 | 艙體結構密封件(拆裝條件下) | 每次更換 | |
7 | 艙門密封件 | 1年 | |
8 | 配套電器(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個體粉塵采樣器等設備) | 按說明書 | 詳見各說明書 |
9 | 制冷設備 | 按說明書 | 詳見空調說明書 |
10 | 艙體裝置結構 | 10年 |
2.2 各檢測儀器的更換周期及檢測周期按各產品說明書或當地質監部門規定的檢驗周期進行更換或送檢,使各儀器在周檢期內。艙門是否能正常打開、檢查各系統的開關是否正常。對蓄電池進行正常充電:首次初充電為48小時,以后每月充電一次,正常充電時間為120小時。
2.3 當設備要長期停用時,應將艙內食品、飲用水、藥劑、醫藥箱、氧氣瓶、空氣瓶取出,斷開電源,關閉各連接閥門,鎖緊艙門,艙體用蓬布遮蓋。
2.4 當設備要長期停用后再次準備使用時,應按首次安裝步驟完善救生艙內裝置,后按5.2進行調試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驗收
3.1 設備驗收
表4 設備驗收表
序 號 |
零部件(材料)名稱 | 型號規格 | 數量 | 生產單位 | 安標證號(或其它認證) |
1 | 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 | CD4 | 5 | 揚中市南方礦用電器有限公司 |
MFA090007 MFA930001 / MAG070132 |
2 | 個體粉塵采樣器 | AKFC-92G | 2 | 常熟市礦山機電器材有限公司 | |
3 | 指針式溫濕度計 | TH-500 | 1 | 上海市瑞贏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 |
4 | 礦燈 | KL4LM(B) | 17 | 楠江集團有限公司 | |
5 | 礦用本安型信號燈 | DHY0.36/3.6L(A) | 1 | 泰安市利祥電氣有限公司 | MAH090161 |
6 | 鋼制無縫氧氣瓶 | 60L | 5 | 北京天海工業有限公司 | TS2210146-2013 |
7 | 高壓空氣瓶 | 60L | 5 | 北京天海工業有限公司 | TS2210146-2013 |
8 | 二氧化碳鋼瓶 | 60L | 46 | 北京天海工業有限公司 |
TS2210146-2013 / |
9 | 一氧化碳吸收劑 | / | 2箱 |
英國MOLECULAR 分子產品有限公司 |
|
10 | 二氧化碳吸附劑 | / | 20箱 |
英國MOLECULAR 分子產品有限公司 |
/ |
11 | 干燥劑 | / | 4箱 | 澳大利亞邁安科公司 | / |
12 | 干霸干燥劑 | / | 15條 | 深圳市邁格干燥劑有限公司 | / |
13 | 礦用本質安全型自動電話機 | KTH119 | 1 | 阜新市高科防爆電器有限責任公司 | MHA060023 |
14 | 流量計 | G3B4AB10 | 1 | 美國LAKE | / |
15 | 打包式密封座便器 | 1 | 浙江世豪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
16 | 鋼結構焊接殼體 | Q345A鋼板 | / | 中國人民解放軍六四零九工廠 | / |
17 | 隔熱保溫板 | 50mm | / | 北京火箭研究院航潤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
18 | 艙門密封件 | O型圈 | / | 鐵嶺天象機械設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 |
19 | 法蘭密封件 | O型圈 | / | 鐵嶺天象機械設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 |
20 | 醫用急救箱 | / | 1 | 江蘇省金壇市劍云醫療器械廠 | / |
21 | 隔絕式壓縮氧自救器 | ZYX45 | 15 | 浙江恒泰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 MLA060030 |
22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 MFZ/ABC4C | 1 | 慈溪市萬安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 / |
23 | 氧氣減壓器 | YQY-07 | 10 | 寧波隆興焊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4 | 防爆炸復合玻璃 | / | 3 | 第六四零九工廠 | |
25 | 氣體微差壓表 | P-M040BL-501P | 1 | 東莞市派爾耐儀表有限公司 | / |
26 | 泄壓閥 | / | 3 | 臺州向慶安全防護裝備有限公司 | / |
27 | 佳潔壓縮空氣精密過濾器 | T-01 | 1套 | 杭州佳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 / |
28 | 空調及生命保障系統 | / | 1 | 澳大利亞邁安科公司 | / |
29 | 二氧化碳氣體總閥 | / | 1 | 澳大利亞邁安科公司 | / |
30 | 玻璃轉子流量計 | LZB-6WB | 1 | 常州雙環熱工儀表有限公司 | / |
31 | 噴淋出氣口過濾器 | / | 1 | 杭州佳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 / |
32 | 噴淋出氣口開關閥 | / | 1 | 臺州向慶安全防護裝備有限公司 | / |
33 | 礦泉水 | / | 150瓶 | 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 / |
34 | 模仕營養應急口糧 | / | 2箱 | 上海冠生園食品公司 | / |
35 | 工具箱 | / | 1 | 溫州市精密儀器儀表有限公司 | / |
36 | 煤礦用自動蘇生器 | MZS-30 | 1 | 撫順撫運安儀救生裝備有限公司 | MLC100001 |
3.2 移動式救生艙設置位置及支護驗收
表5 移動式救生艙設置位置及支護驗收項目
礦井類別 設置區域 驗收項目 |
高瓦斯及突出礦井 |
低瓦斯及非突出礦井 |
||
采區 |
采掘面 |
采區 |
采掘面 |
|
設置位置 | 1、防逆流風門外的進風流中2、設置于巖層中 | |||
設置距離 | 距工作面距離≤500m | 距工作面距離≤1000m | ||
支護 | 支護材料為不燃性材料,頂板完整,支護完好。 | |||
驗收結果 |
3.3 移動式救生艙安放硐室建設工程驗收
表6 移動式救生艙安放硐室建設工程驗收項目
序號 | 驗收項目 | 驗收內容 | 驗收結果 |
1 | 救生艙安放硐室大小 | 凈高≥2.6m、巷道凈寬不得小于2m。深度根據選用的救生艙的型號和規格確定。 | |
2 | 救生艙安放硐室形狀 | 半圓拱形或梯形 | |
3 | 支護 | 救生艙硐室應根據不同巖性采用錨噴、砌碹等方式支護,支護材料應阻燃、抗靜電、耐高溫、耐腐蝕。 | |
4 | 地面 | 救生艙安放硐室內地面應高于巷道底板0.2m,水泥鋪底厚150~200mm,傾斜度不大于3°。 | |
5 | 供電 | 供電安全、可靠。 | |
6 | 供風 | 按救生艙額定人數計算,壓風≤0.3MPa,供風量不低于0.3m3/min·人 | |
7 | 防水設施 | 救生艙硐室頂板應安裝防水設施,不得有滴水現象 | |
8 | 壓風、供水及信號傳輸管線保護措施 | 埋設深度≥20cm;埋設高度≥0.5m;保護距離≥200米 | |
9 | 標志 | 在井下通往救生艙硐室的入口處應有“救生艙硐室”的反光顯示標志,標志應符合AQ 1017-2005標準要求。 |
3.4 移動式救生艙功能設施驗收
表7 移動式救生艙功能設施驗收項目
序 號 | 驗收項目 | 驗收內容 |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 驗收結果 |
1 | 正壓性 | 生存艙內壓力應在100Pa~500Pa內;過渡艙內壓力應不小于200Pa。 | ||
2 | 快速起動能力 | 起動時間應不大于60s | ||
3 | 可移動性 | 安全、可靠移動的方式 | ||
4 | 氧氣供給 | 壓縮氧供氣、壓風供氣系統 | ||
5 | 有毒、有害氣體處理 | 空調凈化裝置 | ||
6 | 溫濕度控制 | |||
7 | 環境參數監測 | 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溫度傳感器、濕度傳感器 | ||
8 | 自救器 | 45min壓縮氧自救器數量:額定人數的1.5倍 | ||
9 | 自動蘇生器 | 1臺; | ||
10 | 通訊 | 與值班室直通電話 | ||
11 | 照明 | 4Ah礦燈 | ||
12 | 排泄物收集 | 集便器 | ||
13 | 基本生存保障 | 食品不少于5000kJ/人·天,飲用水不少于1.5L/人·天。 | ||
14 | 動力保障 |
礦用隔爆型備用電池箱 礦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穩壓電源 |
||
15 | 指示牌 | 硐口標識牌、巷道指示牌、艙內操作指示牌 |
3.5 移動式救生艙管理制度驗收
表8 移動式救生艙管理制度驗收項目
序 號 | 驗收項目 | 驗收內容 | 驗收結果 |
1 | 定期維護與保養制度 | 包含設備定期檢查、校準及硐室維護、保養、過期食品、藥品更換等 | |
2 | 培訓演練制度 | 培訓辦法、演練預案 |
4 培訓
4.1 礦井應對入井人員進行救生艙使用的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救生艙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員工都能正確使用救生艙及其配套設施。
4.2 礦井對救生艙日常維護人員要進行救生艙設備技術維護保養培訓,只有取得相關資質證書的人員可以上崗。礦井每半年應對技術維護人員進行一次技術考核。
七 緊急避災的使用方法
1 進艙前
緊急情況下,未能及時升井的人員,可佩帶壓縮氧自救器,按照逃生路線指示標識進入本救生艙。
2 人員進入過渡艙
本救生艙額定容納10人,因過渡艙容積有限,可分多次安全進艙。人員在艙內自動排氣正壓環境下進入,以確保在災害條件下人員進艙過程中,救生艙周圍的有毒有害氣體不會隨人員進入艙內。具體步驟如下:
a)打開艙門(艙門開閉機構);
操作說明:
在使用時,請按照下列圖示步驟進行操作。
b)人員快速進入過渡艙;
c)關閉艙門。后續進艙人員進艙方式與上述步驟相同。
3 進入人員艙
人員進入過渡艙后,為后續人員進入,應盡快進入人員艙。具體步驟如下:
a)打開過渡艙門;進入人員艙打開艙內照明開關;關閉過渡艙門
注意:只有在沒有地面壓縮空氣可供使用的情況下,才使用鋼瓶洗氣系統。
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無需人工開啟過渡艙洗氣程序。人員在關閉過渡艙門30秒之后進入主艙。通過使用地面壓縮空氣,過渡艙內的洗氣程序將自動、反復進行。
b)進入人員艙的逃生礦工在進入救生艙后10分鐘后,環境有害有毒氣體監控數據正常值以下,方可摘下自救器。
c)后續進艙人員進艙方式與上述步驟相同
4 開啟監測系統和放入空氣凈化器藥劑
a) 救生艙內外的環境監測系統已自動運行。
b) 撕掉一氧化碳催化劑和二氧化碳藥劑的密封口,將一組一氧化碳催化劑和二組二氧化碳藥劑放入空氣凈化器中,同時開啟循環風機進行空氣凈化。
重要提示:一氧化碳吸附劑一經充裝,請勿更換或移除。只有二氧化碳吸附劑需每隔10小時更換一次;或當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或者藥品顏色全部變為淺紫色時進行更換。
注意:使用溫度控制閥TCV–2–3–4會加速液態二氧化碳的消耗,從而縮短系統運行時間。溫度和濕度調節可參照艙壁上的溫、濕度表讀數和其下方的表格。
注意:僅在除濕降溫過濾集成裝置無法正常運行時才使用緊急氣體旁路系統。
在打開緊急氣體旁路系統控制閥之前,請確認溫度控制閥TCV1–2–3–4已全部打開。方向朝外,慢慢地打開緊急氣體旁路系統控制閥,將低壓表設置為30psi(低壓表在裝置前方面板上)。通過打開緊急氣體旁路系統,將使用儲存在輔助艙內鋼瓶中殘余的二氧化碳氣體(此時所有液態氣體均以用完)。
C) 艙內傳感器:艙內設置了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可以監測氧氣、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4種參數)和TH-30指針式溫濕度計(可以監測溫度和濕度)。艙內環境檢測數值均直接顯示在儀表上。各儀器儀表、傳感器在出廠時和平時維護調校都依據(表1)進行了超限報警設定,當某項環境指標檢測超過設定的數值就會自動聲光報警。
d) 各傳感器檢測數值順序顯示并不斷刷新,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都是目前井下常用設備,井下安全員或礦工大多都熟悉其基本性能。
5 在某項檢測出現報警的處理方法
所有傳感器在發生超限報警后,都應采用必要措施使其通過檢測數值降低而自動解除報警狀態,決不能采用人為關閉聲音報警的方法。具體各傳感器報警后的處理方法如下:
a) 氧氣傳感器報警:調整流量計流量,至氧氣傳感器顯示數值在21%左右,以節約氧氣。
b) 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更換一氧化碳催化轉化藥劑或開啟制冷空調設備,加大循環風流量。
c) 二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更換二氧化碳吸收藥劑或開啟制冷空調設備,加大循環風流量。
d) 甲烷傳感器報警:開啟壓縮空氣瓶或加大氧氣流量。
e) 溫度傳感器報警;開啟制冷空調設備,加大循環風流量。
f) 艙外氣體監測:CD4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可以監測氧氣、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4種參數)。用于在艙內了解艙外環境的安全狀況,及時向地面救援報告情況。在決定出艙前應全面了解艙外的安全狀況,在外界環境許可逃生的情況下,人員可帶上逃生自救器自行離艙逃生。
6 開啟呼吸系統設備
本救生艙提供2套呼吸供氧系統、一套呼吸處理系統和逃生呼吸裝備。
a)人員在進入艙內后應開啟泄壓口(止回閥)處的球閥(原閥門處于關閉狀態)進行排氣,防止艙內開啟供氧系統后壓力過高。
b)壓風供氧呼吸系統
在救生艙與井下壓風管道連接沒有遭到災害破壞,供風正常的情況下,可以優先使用井下壓風供氧呼吸系統。
c) 壓風供氧呼吸系統的具體操作如下:
開啟減壓閥閥門(原閥門都處于關閉狀態)。
調節減壓閥,使壓力保持在0.15 MPa左右。
即進入壓風供氧的正常環境。
d) 在壓風供氧條件下,艙內檢測數值中溫度≥35℃、濕度≥85%、二氧化碳指標≥1%,一氧化碳≥20 ppm任何一項達到上述指標的情況下,都必須開啟艙內空氣循環處理系統及制冷除濕系統,以降低艙內氣體環境中的溫度、濕度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指標,使環境指標都保持在救生艙規定的安全范圍內。
7 儲備壓縮氧供氧系統
在井下壓風供氧管線因災害破壞中斷情況下可開啟艙內儲備壓縮氧供氧系統。
在井下壓風供氧管線因災害破壞中斷情況下可開啟艙內儲備壓縮氧供氧系統。
a) 開啟儲備壓縮氧氣瓶開關(每次開一瓶,換氣瓶時,先關閉空瓶后再開啟新瓶),再開啟減壓閥(三聯件)開關(查看壓縮氧氣瓶高壓壓力,正常情況下應為≥14MPa),調整調壓閥壓力,氧氣瓶必須減壓到0.3MPa;調整轉子流量計流量至0.5L/min.人。
b) 當艙內環境監測顯示氧氣含量低于18.5%時,增大轉子流量計流量。
c) 當艙內環境監測顯示氧氣含量高于22.5%時,減少轉子流量計流量。
d) 在額定10人防護時間下,供氣瓶使用時間超過25小時,減壓閥表壓力低于0.1 MPa的情況下,就應該開啟新氧氣瓶閥門。
8 艙內呼吸處理系統
a) 艙內呼吸處理系統是專門處理呼吸氣體中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專門設備。在儲備壓縮氧供氧方式下,與儲備壓縮氧供氧系統構成完整的密閉空間人員呼吸空氣再造系統;在壓風供氧呼吸系統情況下,因可調節進氣流量,所以可以先不開啟艙內呼吸處理系統,只是在傳感器超限報警時開啟;此時應先撕去藥劑包裝,并放置空調機的入風口。
b) 系統中采用高吸附性的二氧化碳吸收劑,當使用二氧化碳吸收劑時,應注意艙內壓力下降,當艙內壓力下降時,要增加空氣補壓,保證艙內壓力大于100Pa正壓
9 藥劑更換
二氧化碳吸收劑在使用中吸收一定量的二氧化碳后會失去吸收能力,在空氣中暴露一段時間由于吸收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也會失效,失效的藥劑會影響呼吸空氣再造,必須進行更換。檢測或判斷二氧化碳吸收劑失效并及時更換是保障呼吸氣體再造正常運行的重要工作,方法如下;
a) 艙內二氧化碳傳感器檢測數值上升至1%以上,加大空氣循環量后數值不下降。
b) 箱內藥劑工作時間超過額定使用時間24小時。
上述二個現象中的任一項出現時,都必須及時更換二氧化碳吸收藥劑。
藥劑儲備量為一組共 20箱。 藥劑每組分別密閉封裝,確保密封袋完好,避免藥劑失效。
c) 在壓風供氧方式下啟動呼吸處理系統,可以有效的滿足艙內二氧化碳吸收和一氧化碳催化轉化,降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含量,由于空間氣體中一部分人員呼吸產生的二氧化碳隨氣流排出艙外,故二氧化碳吸收劑使用規定的時間應比密閉條件下的時間長。
d) 一氧化碳催化轉化藥劑是將呼吸環境中一氧化碳在常溫條件下催化轉化成二氧化碳,并被二氧化碳吸收劑吸收。該吸收劑為高科技重金屬氧化復合劑,為滿足標準對呼吸空間一氧化碳消除能力的要求,系統藥劑裝填量較大,不須經常更換。
10 逃生呼吸裝備
配備有逃生自救器,當外部環境指標許可時,人員可以通過使用逃生自救器自行升井逃生.
11 制冷除濕系統
除濕降溫過濾集成裝置是由輔助艙內儲存在鋼瓶中的液態二氧化碳作為動力源,經過平行管蒸發器吸收主艙內環境氣體熱量使液體氣化,進而驅動氣動馬達旋轉同時帶動高速風機旋轉,使艙內氣體在風機的作用下經過CO、CO2的吸收劑和平行管蒸發器循環,同時完成過濾、降溫、除濕功能。實現對避難所空間氣體中CO、CO2濃度控制及溫度、濕度的調節,確保在額定防護時間內空氣溫度在35℃以下、濕度在85%以下,滿足對CO2的吸收能力不低于每人0.5L/ min,對CO的吸收能力不低于400×10-6/h,保證,艙內CO2低于1.0%、CO低于24×10-6。
系統操作方法:當艙內溫度過高時,調節空調冷源開關的大小,來實現艙內的降溫,當艙內溫度過低時,可關小空調冷源。參見KJYF96/10救生艙操作手冊。
12 通訊系統
a) 本救生艙人員艙內安裝了礦用本質安全電話,其通訊電纜已經與井下的通訊網絡連接,可實現本救生艙與地面的雙線語音通訊。
b) 在事故中通訊連接線可能因整個井下通訊網絡的災害狀況受到影響而不能通話,在不能通話的狀態下,請耐心等待地面救援緊急修復后再使用。
c) 常規有線礦用電話(參考救生艙操作手冊),該艙體與地面或救援中心通話的規定號碼撥號即通.
13 人員定位系統
救生艙根據使用礦井,提供一個與礦井適合的人員定位基站的接口,進入艙內人員信息等可以反饋到煤礦的人員定位系統里.
14 供水自救系統
救生艙配備水管接頭,與礦井供水自救系統相連接,避難人員進入艙內可開啟水管閥門。
15 值班與休息
a) 在進艙避災期間避災礦工應在統一指揮管理下,建立輪流值班休息制度,保證隨時都有2名人員值班記錄、監督艙內各設備運行狀況,觀察監測數據。
b) 及時匯報地面救援需要了解的情況和艙內人員、環境情況,以及及時調整設備運行。其余人員應盡量休息,減少消耗調整狀態等待救援升井。
16 緊急救護
對進艙受傷礦工應充分利用艙內提供的醫療救護手段,按照培訓演練中救護的要求,對受傷礦工實施救護。在氧氣架處設置有氧氣急救接口,可供受傷礦工吸氧使用。
17 分配食物與飲用水
a) 艙內按照規定配備了充足的儲備食物(有效期半年以上)和飲用水,可以滿足艙內人員在額定保護時間內生存必要營養的飲食需要,在食品量上可能會低于一般礦工的飲食量,因此,必須在統一管理下分配使用。
b) 每人每餐規定食用量為一包。(在食品處理上盡量以小包為單位,密封保質包裝,營養單位達到9600kJ /盒。)食品總儲備量9600kJ×48盒。
c) 每人每天飲用水量;1.5升/人.天。飲用水總儲備量150瓶×0.55升。
18 排便集便
艙內設有衛生集便器,設計集便容量≧30 L(升)。人員需要方便時,先用方便袋套在盆里,方便完后,用扎帶把方便袋扎緊后放入下方的集便箱內。
19 救援離艙
a) 艙內避災礦工在等待地面救援人員到達開啟艙門獲得救援;或得到救援指揮以各種方式的明確通知,確認井巷環境安全可以主動離艙配合救援安全升井;都是完成避災獲得救援離艙,艙內避災礦工在艙內打開艙門順序出艙。
b) 艙內負責人應最后離艙。
c) 艙內負責人在離艙前應確認壓縮氧供氧開關關閉、電器開關關閉。
20 緊急逃生
當艙內各種自救資源(如氧氣,藥劑,冷源)將用完,人員如不逃生將有生命危險時,人員可佩帶逃生自救器自行離艙逃生。
21 操作禁忌與注意事項
使用前請仔細閱讀«KJYF96/10救生艙操作手冊»,艙內所有操作都在使用部位明顯位置噴涂了操作的開關方向指示,應嚴格按照此方向規定進行開關操作。艙內所有開關手柄都應按照指示的開關方向進行操作。
22 運行中的監測和記錄
艙內人員應盡量記錄艙內各種運行數據,為方便事故后的分析總結做參考。
八 運輸、貯存
1 運輸
該設備體積大、重量重,一般采用分體包裝后運輸。當采用整體運輸方法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對艙體進行固定,防止運輸過程中艙體移動或傾倒。
2 貯存
該系統裝備載運抵用戶后應及時安裝使用,在用戶地面貯存期限不應超過10個月。存放在干燥通風處,不得日曬,不得受雨水淋濕和浸泡,避免暴露的機械密封面銹蝕;貯存期間應做好防盜工作,避免艙內必要附件丟失;在貯存期間應用蓬布遮蓋防止大量塵埃堆積在裝備表面。
3 開箱及檢查
a) 開箱由專業安裝人員到場后再開箱,開箱時注意不得損壞救生艙的艙體及艙內部件。
b) 整機運輸時不包裝,到場后應檢查整機是否完整,內件是否符合整機裝箱單。
c) 分體包裝出廠的產品,出廠時附裝箱單、隨機文件。開箱后應檢查各包裝所裝物品是否與裝箱單相符。
d) 本公司實行三包,保修期為5年。產品銷售后,本公司售后服務人員跟蹤服務,一旦接到報修電話,售后服務人員將在最快時間到現場處理,凡屬于產品質量問題,本公司負責維修、更換部件或退貨。屬使用不當造成的故障,本公司負責維修,收取工本費。
九. 附件清單
a) 使用說明書 1份;
b) 產品合格證 1份;
c) KJYF96/10救生艙操作手冊 1份;
d) 裝箱單 1份;
十 資質編號:
a)防爆合格證號:
b)安全標志編號:
十一 救生艙關聯、配接及配套設備表
1 救生艙關聯設備表
具體見 表4 設備驗收表
卓力工礦是國內知名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生產廠家,有豐富的經驗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及完善的售后服務,如果您想了解最新KJYF-96/10(A)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使用說明書價格或者更詳細信息,歡迎撥打服務熱線:13280082001 18605374511.或者聯系在線客服: 點擊這里、立刻咨詢;我們攜程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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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用可移動式救生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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