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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軌吊運輸技術規范 單軌吊運輸技術規范
巷道基本條件 設備 設備的安裝和完好狀態符合企業標準,安全設施及信號裝備符合《裝備標準》。設備的安裝和完好狀態符合企業標準,安全設施及信號裝備符合《裝備標準》。 軌道線路質量:符合《單軌吊軌道線路質量標準》,質量達合格。 單軌吊運輸技術規范 巷道基本條件 1.設計使用單軌吊的巷道,必須嚴格按照單軌吊使用運行條件要求,設計巷道的坡度、彎道半徑和斷面,為單軌吊安裝使用創造條件。 2.巷道的寬度、高度和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沿中線施工的采區順槽,要盡量按中心線施工,遇斷層變坡時,應盡量限制巷道坡度和曲率半徑,正常運行區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過設備允許值,豎直曲線半徑不得小于10m,水平曲線和岔口的曲率半徑不得小于6m。彎道變坡時要采用圓滑的復合曲線施工。 ⑴換裝站:巷道高度不低于3.1m,寬度不低于4.2m,長度不少于25m。 ⑵一般巷道 ①機運合一巷道:采深淺、巷道變形量小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5m;采深大、巷道變形量大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8m。寬度不低于3.8m,設備最突出部位距巷幫的間隙不小于0.8m,距皮帶外沿的間隙不小于0.2m。 ②單軌巷道:采深淺、巷道變形量小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5m,采深大、巷道變形量大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8m,設備最突出部位距巷幫的間隙不小于0.8m,另一側間隙不小于0.3 m。 3.巷道支護良好,質量合格。 4.各礦根據實際情況專門設計充電峒室,規格滿足設備擺放和檢修要求。 設備 設備的安裝和完好狀態符合企業標準,安全設施及信號裝備符合《裝備標準》。 1.車體 ⑴承載車、控制梁主框架、司機室無開焊裂紋和明顯變形,各連接件緊固良好。司機室內座椅、儀表、照明燈、警示燈、滅火器、喇叭、瓦斯報警儀齊全可靠。 ⑵操縱機構靈敏可靠。懸吊裝置滑輪靈活,連接可靠,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⑶承載輪、導向輪轉動靈活,無異響,各部螺栓緊固有效。 ⑷夾緊油缸不漏油,伸縮靈活,夾緊壓力符合設計。 ⑸各驅動部正常工作,驅動輪表面光潔平整,無大于10mm的凸凹,磨損量不超過20mm。 2.驅動機 ⑴柴油機驅動 柴油機符合相關完好標準、不失爆。表面溫度不超過150℃,排氣溫度不超過70℃,冷卻水溫度不超過95℃。 主泵組、制動泵組、控制泵組、手壓泵組符合相關完好標準,工作正常。 冷卻水箱、廢氣處理箱、油箱等容器無破損變形,不漏液、不漏氣。燃油的閃點應高于70℃。進氣系統空氣濾清器、進氣柵欄完好不阻塞。 液壓馬達、減速箱符合相關完好標準,每工作300~400h,對減速箱更換一次潤滑油。油泵、馬達運轉正常,無異響,壓力正常。各部密封良好,不得滲油,壓力表齊全,壓力正常,符合要求。 ⑵電動機驅動 各電動機、防爆電控箱符合完好標準,檢測顯示正常,無失爆。 減速機無裂紋、破損或變形,固定螺栓和油塞齊全,不漏油,油脂符合標準。 蓄電池及防爆插銷符合完好標準。電池組箱體吊耳、承載橫梁銷孔與懸吊裝置連接件齊全,連接可靠。 3.制動系統及保護裝置 ⑴零部件齊全,無變形損壞,制動靈活可靠。閘塊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5%。 ⑵限速器工作正常,各類保護齊全靈敏,指標符合設計要求。 4.液壓系統 ⑴各部密封良好,不得滲油,壓力表齊全,壓力正常,符合要求。油箱、蓄能器及各類閥工作正常。 ⑵液壓油泵、馬達運轉正常,無異響,壓力正常。液壓泵組壓力、流量不得低于設計值10%。 ⑶各油缸密封良好,活塞動作靈活,劃痕深度不大于0.5mm,長度不大于20mm。活塞缸鍍層不剝蝕。 5.管線 ⑴管路、油路、電路暢通,水油管無滴漏、滲油現象。電路不漏電、不失爆。液壓油管、接頭無變形,電纜、管路吊掛排列整齊。 ⑵管線布置整齊合理。 軌道線路 1.軌道線路質量:符合《單軌吊軌道線路質量標準》,質量達合格。 2.軌道線路吊掛方式及技術要求:根據巷道支護方式不同,單軌吊軌道的懸吊應采用以下方式。 ⑴原則上采用單吊鏈吊掛方式。由兩根錨桿固定一個專用吊板,用一根吊鏈將吊板和軌道連接起來。錨桿直徑不小于φ20mm,全螺紋錨桿長度不小于2m,錨深不小于1.6m,錨固長度不小于0.7m,錨固力不小于130KN/根。該方式只能在巖石頂板中采用。 ⑵條件困難時,可以采用以下兩種吊掛方式。 ①采用雙吊鏈吊掛方式。由兩根錨桿固定兩根吊鏈,吊鏈再吊掛軌道。對錨桿的要求同上。 ②礦用工字鋼、吊鏈固定方式。 在礦用工字鋼支護巷道中,將礦用工字鋼(不小于1.2m )制作的短梁沿巷道方向固定在兩棚頭之間,采用U型卡子固定在棚頭上,吊鏈固定在短梁上,再用吊鏈吊掛軌道。 當軌道吊掛點正處于棚頭下方時,可將吊鏈直接固定在棚頭上,但也應對棚頭采用加固措施,防止倒棚。 ⑶技術要求 ①軌道線路懸吊高度保證運輸物料下方與底板距離,不得小于0.1m。 驅動輪距巷道突出部分(包括錨桿、金屬網、棚體等)有效距離不小于50 mm。 吊掛點間距,正常線路不大于3m,水平彎道及豎曲線段不大于1.5m。當頂板條件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吊掛點或改變吊掛方式,確保吊掛可靠。 吊鏈鉛垂位置與軌道接頭前后誤差不得超過70mm。 ②吊鏈采用φ18×64mm及以上的園環鏈,采用雙吊鏈吊掛時,吊鏈鉛垂偏角不得大于60o。 吊掛錨桿使用背帽,防止松脫。 軌道線路的連接螺栓,必須采用直徑不小于φ20mm的高強螺栓(材質宜采用40Cr),長度符合設計,緊固牢靠,配齊彈平墊圈。嚴禁采用普通螺栓代替高強螺栓。 ③軌道接頭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④方向:直線段目視直順,無明顯折點,用10m的弦量不超過20mm。彎道接頭擺角水平方向不超過3o,垂直方向不超過7o。曲線段,曲線圓順,水平曲率半徑不小于6m,垂直曲率半徑不小于10m。 ⑤下軌面接頭軌縫,直線段不得大于6mm,曲線段不得大于3mm。 ⑥軌道規格、扣件規格及焊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⑦軌道終點應裝設軌端阻車器,以防發生發生機車脫軌墜車事故。 ⑧在彎道和斜坡(15°以上)處,每隔9—30 m在軌道兩側安裝一組橫拉裝置。 3.道岔:符合《單軌吊軌道線路質量標準》,質量合格。 ⑴道岔安裝。固定方式同軌道線路,每組道岔固定點數不少于7處,均勻分布在道岔上。 ⑵道岔技術要求 ①道岔控制宜采用風動控制方式。 ②道岔活動軌與連接軌接頭處必須設置機械閉鎖裝置。 ③道岔連接軌斷開處應裝設軌端阻車器,以防發生發生機車脫軌墜車事故。 ④軌道接頭處轉角,不大于3o。 ⑤下軌面接頭軌縫,不大于3mm。 ⑥道岔軌道無變形,活動軌動作靈敏,準確到位,鎖定可靠。 運行與操作 1.每臺機車必須配備兩名司機,主要負責開車、吊裝物資、操作道岔、操作風門、設備檢查維護等工作。 2.單軌吊司機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持證上崗;每班開車前要對單軌吊的吊掛情況、制動裝置、液壓系統、燈、鈴、連接螺栓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合格)方可運行。 司機在運行中和停車后要經常觀察儀表,檢查各部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各類保護指標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嚴禁在制動裝置不可靠、吊掛不牢固、超負荷等情況下運行,嚴禁在車外開車。 嚴禁采用吊鏈直接吊運車輛,特殊情況確需吊運時須制定安全措施經運輸副總工程師批準,保障運輸安全。 3.運行過程中發現機車的吊掛情況、制動裝置、液壓系統、燈、鈴等部件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車處理。 4.單軌吊正常運行中,機車前后50m內嚴禁行人或施工。 因特殊情況(新安裝單軌吊試車、試驗支架模型等)確需跟車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由礦運輸副總工程師批準,并嚴格執行。 5.起吊和下放物品時,在距起吊物5m范圍內不得有與裝卸物料無關人員,起吊物下方嚴禁有人。 6.機車脫軌墜落處理 ⑴處理前,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檢查所用工具、連接裝置、起吊設備、起吊固定點符合規定后,方準施工。 ⑵起吊時,非作業人員嚴禁在起吊點5m范圍內逗留。現場作業人員要集中精力,注意狀況,確保自身安全。 7.單軌吊因故在中途損壞無法運行而確需將其運出時,必須有可靠的制動措施,防止跑車事故發生。 8.原則上禁止單軌吊在超過設備設計坡度的巷道中重載運行或采用絞車(回柱機)牽引單軌吊;對于目前已經施工的順槽巷道坡度超過設備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運行措施經生產礦長批準,確保運輸安全。 凡今后新施工的巷道,坡度超過設備設計時,禁止單軌吊重載運行。 管理制度 1.各礦必須結合本礦實際制定單軌吊使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乘人規定、單軌吊復軌措施,并嚴格執行。 2.設備入井許可制度。設備下井前進行驗收,驗收資料完備真實,煤安標志等證照齊全。必須是具有機電部門所發入井合格證的完好設備。 3.安裝驗收制: 單軌吊安裝完畢后,由運輸副總組織機電、運輸、技術、安監和安裝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運,并填寫驗收單。執行準運證制度。 新安裝的設備,必須經集團公司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設備設施點檢制度:制定設備、設施日歷化檢修計劃和設備管理辦法,保障設備完好運行。 5.檢測試驗制度: 設備檢測。每年由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對機車最大牽引力、最大制動力、制動空行程時間、機車牽引拉桿及人行車連接桿探傷等進行一次檢測。每季由礦自行檢測一次機車最大牽引力、最大制動力和尾氣排放情況。嚴格按照設備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各類保護試驗,每天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每天對巷道、吊掛錨桿、軌道及設備情況進行檢查。 6.油質管理:各礦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油脂使用規范》,并制定詳細的油脂管理辦法,對所用各類油脂進行管理,確保油脂的型號、質量、運輸、存放及使用符合規定。 ⑴油脂存放硐室 ①設置地點和存放燃油數量由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存放時間不得超過3天,嚴禁超量、超時存放,確保油料存放安全。 ②存油地點應頂板完整、無淋水,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③配備一個沙箱(至少1m3)、四個以上的干粉滅火器。 ④距電氣設備10m以上。 ⑤取油應使用專用的放油閥和過濾網,禁止使用油抽子。 ⑥存放的油桶要無積塵、無油膩、無雜質。 ⑵機車用油要符合規定,不準隨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產廠家、不同牌號的油不能混用,更換不同牌號的潤滑油時必須對設備潤滑部位進行徹底清洗。 7.對設備實行統一維護和使用,執行誰使用誰維修的原則,實行包機制。 8.明確軌道線路的安裝、維修責任,確保軌道合格。 9.運輸管理部門要建立單軌吊機車微機化管理資料。做到型號、使用地點、使用單位、維修單位、維修負責人五明確。 10.運送人員時,必須采用專用乘人車箱。上下人員地點的安全間隙不小于1m。人員必須在車停穩后方可上下,嚴禁扒蹬跳車。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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