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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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線路鋪設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移動線路鋪設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縱斷面和平面應符合下列標準 二、鋼軌與軌枕 三、軌距 四、水平 五、方向 六、驗收標準 移動線路驗收標準 移動線路道岔驗收標準
移動線路鋪設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縱斷面和平面應符合下列標準:
1、曲線半徑一般不小于200米,在困難條件下可采用150米,在行駛固定軸距3500毫米機車的線路上,可采用120米;只在特殊困難條件下,在短期內存在的線路,方可采用80米的曲線半徑。
2、翻卸作業的停車線,應鋪設在平道或坡度不大于2.5‰的坡道上,當機車不摘鉤作業時,坡度一般不得大于10‰,在困難條件下不得大于15‰。
3、向曲線內側卸車的翻車線,曲線半徑一般不小于300米,困難地段不小于250米。
4、直線地段線間距:線間無電柱時,不小于4.5米;線間設有一旁弓電柱時,不小于6.5米;線間設有兩旁弓電柱時,不小于8.5米。
5、曲線地段得線間距,應按規定加寬,一般曲線半徑在100—150米時加寬不小于600毫米;在150—200米時加寬不小于450毫米;大于200米時,可按300毫米加寬。
6、采場鐵路中心距臺階邊緣不小于2米,不足時,應加防護欄桿。
二、鋼軌與軌枕
1、移動線路采用43、50公斤/米的軌型。
2、軌枕配置為每公里1680—1760根。
3、翻卸作業線的中心線至翻卸側邊緣的距離不小于1.4米,但路基為不穩定巖石或砂土時,應不小于1.7米,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合理搭配巖土,防止線路下沉。抬道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預留適當的沉降量。
4、使用短軌時,直線和曲線里股不得短于1米,曲線外股不得短于3米。
5、使用短軌頭(長度為50—70毫米)時,必須上一個螺栓,在一個接頭處不得連續使用,相對使用應錯開1米以上。
三、軌距
1、一般情況按固定線路的技術標準及要求執行。
2、在曲線半徑不易確定,按標準及要求設置軌距加寬有困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直線及半徑300米以上的曲線軌距為1455毫米;半徑在300米以下的曲線軌距為1445米。
⑵、移道后驗收時,軌距容許誤差為+10—4毫米;變化率不得大雨3%。
四、水平
1、翻卸線翻卸側的鋼軌要適當抬高,根據路基土質和翻卸車的實際情況確定超高度,在直線地段不得大雨80毫米,一般采用60毫米;在曲線地段向曲線外側翻卸時,最大不得超過125毫米;最小不得小于40毫米;一般采用80毫米;向曲線內側翻卸時,根據情況也可采用60毫米以內的反超高,一般采用20毫米。當翻卸線變為走行線時,則應按一般線路標準改設超高。
2、移道驗收時,水平容許誤差為10毫米。水平變化率及所有超高順坡均不得大于3‰,在延長18米的范圍內不得有10毫米以上的三角坑。
3、在日常養護中,水平容許誤差為15毫米,變化率為5‰,在延長18米的范圍內不得有15毫米以上的三角坑。
五、方向
曲線目視圓順,用10米弦量正矢連續差不得超過20毫米。
六、驗收標準
各種移動線在移道后要進行試車和驗收,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下列表1和表2:
表1: 移動線路驗收標準
表2:移動線路道岔驗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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