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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斗起重機操作規程 抓斗起重機操作規程
1、司機職責 2、使用起重機須知 3、司機工作結束職責 4、操作注意事項 5、抓斗的操作 抓斗起重機操作規程 1、司機職責 1.1、操作的基本要求:穩、準、快、安全及合理。 1.2、熟悉起重機的主要參數、用途、裝備、操作方法及保養要求。 1.3、嚴格遵守《天車司機工》中天車的基本操作和安全技術及維護要求。 1.4、起重機在每次開動前,必須發出開車警告信號。 1.5、司機必須與掛鉤工緊密配合,步調一致。移動和起升重物,只應聽從掛鉤工所發出的信號,但“停車”信號不論誰發出的,均應立即停車。 1.6、控制器應逐級開動,在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前,禁止將控制器從正轉直接打到反轉進行反接制動。如遇緊急情況,控制器可打在反向一檔用來制動。 1.7、熟練使用滅火器。 2、使用起重機須知 2.1、應由起重機操作人員來操作起重機。 2.2、起重機工作的時候,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 2.3、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至少要高于重物運行線上的最高阻礙物0.5米。 2.4、禁止直接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 2.5、嚴禁將易燃物品放在起重機上。工具及備品必須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隨便放在大車或小車上,以免落下。 2.6、嚴禁吊運重物在人頭上越過。 2.7、在運行中,發現起重機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8、起重機的起升制動器突然失效時,司機要沉著冷靜,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措施。如果周圍環境不允許將被吊物直接落下,可以反復起吊,并開動大小車選擇好地點把被吊物落下,不要任其自由墜落。 2.9、起升抓斗時,應使起升繩與開閉繩速度相等,以使鋼絲繩受力均勻。 2.10、不允許用抓斗抓取整塊的物件。 2.11、每班工作前檢查抓斗懸掛處繩索的緊固情況,抓斗開閉繩的導輪狀況。 3、司機工作結束職責 3.1、抓斗起重機工作完畢后,將抓斗放落地面,不得懸空吊掛。 3.2、停止保護箱內的總電源開關。 3.3、對各機構進行檢查,并按規定潤滑。 3.4、起重機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手冊。同時向接班司機交班后方可離開起重機。 4、操作注意事項 4.1、送電前,檢查各控制器應停在零位,各開關位置正確。控制柜上各機構斷路器閉合,欄桿門關好。 4.2、按送電按鈕,電源送電,觀察各電氣元件是否有異常現象,確定無誤后方可操作各機構。 4.3、起升機構及大小車控制采用控制器控制,操作要求與普通天車相同。 4.4、對于起升機構的制動器要每班檢查,運行機構的制動器2-3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調整維修。 5、抓斗的操作 5.1、抓斗張開操作:把起升與開閉同時下降到適當位置,停止起升下降,開閉繼續下降,抓斗逐漸張開,完成張開動作。 5.2、抓斗閉合操作:開閉卷筒作起升操作,抓斗上部滑輪組不動,下部滑輪組作向上移動,到抓斗抓齒相互交叉相碰,抓斗的閉合動作完成。在閉合過程中,起升卷筒作適當的起升操作,使升降鋼絲繩不下垂為限。 5.3、抓斗的上升、下降操作:抓斗無論是張開或閉合狀態,均可作上升或下降操作。在操作時,升降與開閉卷筒必須同時進行。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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